各醫療機構,有關(guan) 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18新利手机陽光掛網經辦服務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發〔2024〕19號)有關(guan) 要求,現將2025年10月份企業(ye) 申報的18新利手机(試劑)掛網產(chan) 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2025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各申報企業(ye) 可登錄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綜合服務”模塊,進入申投訴管理-耗材產(chan) 品質疑目錄,選擇相應產(chan) 品填寫(xie) 申投訴信息。公示期結束後將通過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產(chan) 品審核界麵進行反饋,各申報企業(ye) 可登錄平台“基礎庫-產(chan) 品管理-產(chan) 品列表”查看。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