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為(wei) 認真貫徹落實《關(guan) 於(yu) 常態化調度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同城化發展任務清單落實情況的通知》(呼包鄂烏(wu) 辦便簽〔2024〕2號)文件精神,根據《關(guan) 於(yu) 做好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內(nei) 藥采中心字〔2022〕246號)和《關(guan) 於(yu) 開展包頭市藥品和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報名工作常態化辦理的通知》(包醫保函〔2021〕18號)文件要求,現開展我市2025年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配送企業(ye) 報名工作,實行呼包一體(ti) 化發展藥品和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報名核驗結果互認,相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藥品(含中藥配方顆粒,下同)和18新利手机(含體(ti) 外診斷試劑,下同)生產(chan) 企業(ye) 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配送企業(ye) 配送。
二、報名條件
擬申請參與(yu) 我市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配送的企業(ye) ,須嚴(yan) 格執行在內(nei) 蒙古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係統進行訂單確認、備貨、配送的規定。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shu) ;
(三)具備足量、及時配送產(chan) 品的物流能力和應急保障能力;
(四)有良好的售後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三、報名類型
(一)首次報名企業(ye) 。無內(nei) 蒙古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係統用戶名或未在內(nei) 蒙古醫保公共服務平台完成注冊(ce) 認證的企業(ye) 。
(二)係統內(nei) 已有企業(ye) 。已有內(nei) 蒙古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係統用戶名並可進入招采企業(ye) 服務模塊。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線上受理,有兩(liang) 種方式。一是郵箱受理。企業(ye) 可隨時發送報名材料到電子郵箱btyzb2011@163.com。二是微信小程序受理。登錄微信搜索“包頭醫療保障”小程序,進入後選擇經辦服務,在配送企業(ye) 申報模塊進行填報。
首次報名企業(ye) 的材料,我中心每季度集中審核一次,每季度下載企業(ye) 材料截止時間為(wei) 2月21日、5月23日、8月22日、11月21日。係統內(nei) 已有企業(ye) 的材料,每周集中審核一次。
五、報送材料及要求
擬參加我市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首次報名企業(ye) 和係統內(nei) 已有企業(ye) ,須按照《包頭市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配送企業(ye) 報名材料要求與(yu) 模板》(見附件1)、《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配送企業(ye) 報名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要求填寫(xie) 和報送材料。
(一)報名材料請按照要求和模板準備,不要做任何改動,統一使用A4紙,填寫(xie) 完整後,附件1逐頁加蓋企業(ye) 清晰公章,掃描成PDF版後,以附件形式上傳(chuan) 郵箱或“包頭醫療保障”小程序,不得以拍照或圖片形式上傳(chuan) 。
(二)如企業(ye) 選擇郵箱上報,需將附件1(PDF版)和附件2(Excel版)發送到郵箱,並在郵件主題標明企業(ye) 名稱和報名類型,如“XXX醫藥有限公司藥品或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報名材料(首次報名企業(ye) )/(係統內(nei) 已有企業(ye) ),報名類型即括號內(nei) 容,隻選一項填寫(xie) 。
(三)如企業(ye) 選擇在“包頭醫療保障”小程序填報,請按照小程序頁麵提示進行填寫(xie) 和上傳(chuan) 附件。
(四)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來函電均使用中文,外文材料需提供原件的複印件及中文翻譯件,內(nei) 容上不得有塗、抹、刮、擦和覆蓋。
六、辦理流程
(一)審核、公示、公布和上報自治區
1.審核: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
2.公示:審核結果在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和包頭市醫療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wei) 5個(ge) 工作日,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公眾(zhong) 號推送公示內(nei) 容。
3.公布:公示期結束後,公布最終核驗通過名單,同時將通過名單上報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二)企業(ye) 注冊(ce) 賬號及資質維護
各配送企業(ye) 需要登錄內(nei) 蒙古醫保公共服務網(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進行注冊(ce) ,上傳(chuan) 信用承諾書(shu) 通過後,進行角色認證,認證成功後進入招采企業(ye) 服務模塊,維護企業(ye) 信息,等待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審核。
(三)開通配送區域
企業(ye) 信息經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審核通過後,配送企業(ye) 及時聯係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開通相應配送區域。
七、其他事項
(一)自2023年第四季度起,已在呼和浩特市報名通過的藥品和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呼包兩(liang) 地將對企業(ye) 報名核驗結果進行互認,企業(ye) 無需再次報名,我中心將直接開通包頭配送區域。
(二)報名材料中存在填寫(xie) 錯誤或上傳(chuan) 不完整的,企業(ye) 可在告知後5個(ge) 工作日內(nei) 補充完整。公示不通過的企業(ye) ,不再接受補充材料,可在下季度重新辦理報名。
(三)藥品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報名直接配送的,不需要附藥品經營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報名配送企業(ye) 的,不需附藥品生產(chan) 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生產(chan) 許可證,生產(chan) 企業(ye) 直接配送申請書(shu) 。
(四)報名工作如有變化或報名材料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請各企業(ye) 關(guan) 注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公眾(zhong) 號,及時查看相關(guan) 信息。
聯係電話:0472-6185845
電子郵箱:btyzb2011@163.com
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