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製定了《規範公立醫療機構醫療設備和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及診療行為(wei) 進一步提升群眾(zhong) 就醫滿意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將主要政策內(nei) 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為(wei) 規範醫療設備集中采購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政策,鞏固醫藥衛生領域整治群眾(zhong) 身邊腐敗問題工作成效,切實增進民生福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製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關(guan) 於(yu) 印發進一步規範醫療行為(wei) 促進合理醫療檢查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20〕29號)等文件,製定本《意見》。
二、製定過程
市衛健委會(hui) 同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共同研究製定了《意見》,該《意見》立足鞏固醫藥衛生領域整治群眾(zhong) 身邊腐敗問題工作成果,圍繞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全流程監管、對醫療設備采購和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以及診療行為(wei) ,提出具體(ti) 政策措施。該文件征求了各縣(市、區)及市屬公立醫院等相關(guan) 部門意見,並就相關(guan) 內(nei) 容達成一致。
三、主要內(nei) 容
該《意見》從(cong) “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采購管理,規範診療行為(wei) ”“夯實醫療機構主體(ti) 責任”“加強行業(ye) 監管責任”“落實保障措施”等五個(ge) 方麵提出了20條工作措施。
第一方麵: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開展集采工作、規範診療行為(wei) ,有利於(yu) 降低人民群眾(zhong) 的醫藥費用負擔,規範藥械流通秩序,促進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二方麵:加強采購管理,規範診療行為(wei) 。一是開展醫療設備集中采購。措施包括:實行醫療設備集中采購、統一集中采購平台、規範集中采購流程、加強非集采項目政府采購管理。二是嚴(yan) 格執行藥品耗材采購政策。措施包括:全麵執行線上采購、切實貫徹集采政策、規範線下采購行為(wei) 、有序開展普耗集采。三是進一步規範診療行為(wei) 。措施包括:促進合理診療、落實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創新醫療監管、規範收費行為(wei) 。
第三方麵:夯實醫療機構主體(ti) 責任。措施包括:規範執行采購製度、完善醫療機構內(nei) 部管理、壓實規範診療責任。
第四方麵:加強行業(ye) 監管責任。措施包括:加強醫療設備集采全過程監管、加強藥品耗材集采工作監管、加強診療行為(wei) 監管、加強市場行為(wei) 和政府采購行為(wei) 監管。
第五方麵:落實保障措施。建立四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機製。
谘詢單位:寧德市衛健委財務科
谘詢電話:0593-229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