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藥采中心字〔2023〕31號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裏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guan) 於(yu) 開展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精神,為(wei) 加強對國家組織冠脈支架、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執行情況的監測監督,自治區組織開展冠脈支架類、人工關(guan) 節類耗材采購數據核準工作,現就相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購數據核準範圍
冠脈支架核準時間範圍為(wei)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人工關(guan) 節核準時間範圍為(wei) 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1月31日。
數據核準工作將長期開展,請各醫療機構按月完成數據核準並提交,請各盟市醫保部門及時完成數據審核工作。
二、采購數據核準流程
???(一)本次依托國家組織18新利手机聯合采購平台(以下簡稱聯采平台),開展采購數據核準工作。
???(二)醫療機構匯總本單位HIS係統內(nei) 冠脈支架和人工關(guan) 節兩(liang) 類耗材每月的實際使用數據後,在聯采平台按月填報實際使用數量和金額等數據。HIS係統數據與(yu) 網采數據不一致時應修正,直至數據一致。
???(三)
醫療機構對填報數據核準後,提交盟市醫保部門審核,各盟市醫保部門需保證轄區內(nei) 各醫療機構填報數據的質量,確認無誤後提交自治區醫保部門。
三、時間安排
(一)醫療機構核準並提交數據時間為(wei) 2023年2月10日9時-2月22日17時;
(二)各盟市醫保部門核準並提交數據時間為(wei) 2023年2月13日9時-2月23日17時。
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