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君醫藥有限公司、泰州康普藥業(ye) 有限公司、荊州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新鄉(xiang) 市華舒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武漢新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湖北一半天醫藥有限公司、湖北同途商貿有限公司、湖北瑞誌商貿有限公司及湖北省聯鑫昌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通過荊州耗材交易平台與(yu) 荊州某些醫院產(chan) 生交易。根據《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做好2017-2018年度全市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相關(guan) 工作的通知》有關(guan) 規定,這幾家公司應在2019年7月10日前按照實際銷售金額的1%向我司交納中標服務費。
然而我司多次與(yu) 這幾家公司聯係交納中標服務費之事,這幾家公司均遲遲不繳。為(wei) 維護荊州市18新利手机網上招標和交易的正常秩序,使全市的網上交易健康有序發展,根據《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做好2017-2018年度全市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相關(guan) 工作的通知》第四條第三款“中標(或配送)企業(ye) 連續2個(ge) 月未結清服務費的,配送企業(ye) 將暫停其配送資格,並由相關(guan) 生產(chan) 企業(ye) 補繳;連續3個(ge) 月未結清服務費的,將終止其配送資格,對相關(guan) 生產(chan) 企業(ye) 不補繳服務費的,暫停本周期其所有中標產(chan) 品的交易資格,直到繳清為(wei) 止”的規定,暫停湖北福君醫藥有限公司、泰州康普藥業(ye) 有限公司、荊州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新鄉(xiang) 市華舒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武漢新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湖北一半天醫藥有限公司、湖北同途商貿有限公司、湖北瑞誌商貿有限公司及湖北省聯鑫昌科技有限公司的配送企業(ye) 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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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