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相關(guan) 醫藥機構、醫藥企業(ye) :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相關(guan) 文件要求和我省醫療保障信息大數據一體(ti) 化平台建設進度安排,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jia) 格監管平台(以下簡稱:省藥采平台)業(ye) 務信息係統須向省醫療保障信息大數據一體(ti) 化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遷移。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省藥采平台在8月20日實施係統關(guan) 停,並啟用招采子係統,啟用方式另行通知。
二、係統關(guan) 停後,2023年1月1日以前曆史訂單數據將實行分區歸檔,不再支持退貨操作,2023年1月1日以後的訂單不受影響。
三、請相關(guan) 醫藥機構、醫藥企業(ye) 在本月20日前及時完成2023年1月1日以前曆史訂單退貨操作和實時做好配送入庫訂單信息錄入。
四、逾期未操作或未按照平台完整采購流程操作等原因造成訂單信息缺失的,由醫療機構和企業(ye) 自行承擔相關(guan) 責任。
特此通知。
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