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醫療救治組關(guan) 於(yu) 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jia) 格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10號)文件,以及本市文件《關(guan) 於(yu) 進一步降低本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項目價(jia) 格的通知》(滬醫保價(jia) 采發〔2022〕22號)要求,現對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檢測采購管理通知如下:
1、根據國家相關(guan) 文件要求,為(wei) 適應新冠病毒防控的形勢變化,降低疫情防控和社會(hui) 運行成本,各醫療機構采購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價(jia) 格(包括所需擴增試劑、提取試劑、采樣器具等物耗成本)原則上控製在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jia) 格的40%以內(nei) ,係統將設置議價(jia) 黃線6.4元,自動提醒醫療機構。
2、新冠抗原檢測試劑議價(jia) 黃線調整為(wei) 4元/人份,議價(jia) 超過黃線,係統將自動提醒醫療機構。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