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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義(yi)
為(wei) 做好我省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采購和使用工作,根據《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DYJHCDL202201)有關(guan) 要求,現印發《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80號,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貫徹落實。此次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集采續簽按照采購文件有關(guan) 規定,實行價(jia) 格聯動,共有7家報名企業(ye) 52個(ge) 注冊(ce) 證涉及,對應產(chan) 品在原中選價(jia) 格的基礎上平均再降11.58%,在產(chan) 品價(jia) 格下降的同時,切實保障了臨(lin) 床需求。
二、《通知》的主要內(nei) 容
(一)明確實施範圍和采購量。品種範圍是廣東(dong) 省藥品交易中心公布的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機構範圍是指省內(nei) 已通過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填報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
協議采購量為(wei) 采購主體(ti) 填報的第二年采購需求量。涉及醫療機構共180多家,合計采購量約1.3萬(wan) (個(ge) /根)。
(二)明確采購周期。本次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第二采購周期為(wei) 15個(ge) 月,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4月1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量一並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三)明確工作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相關(guan) 采購平台要及時開放係統,組織醫療機構、中選企業(ye) 及中選企業(ye) 選定的配送商續簽合同。同時明確醫保基金預付、貨款回款等要求參照《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心髒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10號)文執行。各地醫保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並做好後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