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保局相關(guan) 格中心;相關(guan) 公立醫療機構:
現將《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guan) 於(yu) 執行一次性射頻、等離子刀頭、電切環及冠脈擴張球囊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皖醫保秘〔2024〕52號)轉發給你們(men) ,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
一次性射頻、等離子刀頭、電切環及冠脈擴張球囊18新利手机中選結果於(yu) 2024年9月10日起執行。醫療機構應通過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采購18新利手机集采中選產(chan) 品,嚴(yan) 禁二次議價(jia) 和線下采購。醫療機構要製定合理采購計劃,暢通入院通道,優(you) 先采購中選產(chan) 品,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
二、按規定及時回款
醫療機構作為(wei) 貨款結算第一責任人,應按協議約定與(yu) 企業(ye) 及時結算貨款。醫療機構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入庫並取得發票之日後次月底。各醫保經辦機構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的基礎上,根據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數據,按不低於(yu) 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作為(wei) 醫療機構向企業(ye) 支付貨款的周轉金,專(zhuan) 款專(zhuan) 用。
三、強化監督執行
醫療機構要加強對相關(guan) 人員的政策培訓,確保將優(you) 先采購和使用中選產(chan) 品的要求落到實處。各縣(區)醫保局應定期對中選藥品采購完成進度進行監測,對采購進度較慢的醫療機構及時提醒,對未完成約定采購量以及“報而未采”的醫療機構進行通報、約談,並通過考核等方式依規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