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單位,藥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市委、市政府機構改革相關(guan) 規定,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製定全市藥品、18新利手机的招標采購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平台建設。自2019年4月1日起,原市衛生計生委事實承擔的全市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政策製定並監督實施,落實全省藥品、高值18新利手机省級集中招標網上采購政策,指導通用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市級集中招標采購平台建設的工作調整為(wei) 市醫療保障局負責。下一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麵加強製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製,協調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