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an) 於(yu) 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見》(醫保辦發〔2022〕4號),《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1-1)》相關(guan) 要求,為(wei) 確保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首年協議期滿後平穩有序銜接第二年協議期,現就醫療機構填報續簽需求量相關(guan) 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報主體(ti)
參加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的醫療機構均應參加。
二、填報原則
醫療機構直接填報續簽需求量,各醫療機構對各中選企業(ye) 同產(chan) 品係統類別的續簽需求量原則上不低於(yu) 上年度協議采購量,允許續簽需求量在同企業(ye) 同產(chan) 品係統類別的不同中選產(chan) 品間調整。
三、填報方式及時間安排
各醫療機構登錄國家組織18新利手机聯合采購平台,參照係統內(nei) 操作手冊(ce) ,填報續簽需求量。如續簽需求量低於(yu) 同企業(ye) 同產(chan) 品係統類別上年度協議采購總量,醫療機構需在係統內(nei) 填報理由,由相關(guan) 醫保部門進行審核。報量期間,係統內(nei) 提供上年度協議采購量、年最大供貨量、上年度實際采購量(依據截至1月31日的實際采購量折算的年實際采購量)等數據供醫療機構參考。如續簽需求總量高於(yu) 中選產(chan) 品全國的年最大供貨量,企業(ye) 無法完全供應的,按比例調整,無法供應部分醫療機構可選擇其他中選產(chan) 品。為(wei) 保證數據填報工作的嚴(yan) 肅和準確,各醫療機構提交續簽需求量數據時,須上傳(chuan) 經醫療機構黨(dang) 組織書(shu) 記和院長雙簽字確認的續簽需求量蓋章件。
請醫療機構登錄國家組織18新利手机聯合采購平台(#),續簽需求量填報時間為(wei) 2023年3月1日9時—8日17時。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