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分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泉州開發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泉州台商投資區民生保障局,市醫保中心、市醫保監測中心,各有關(guan) 公立和軍(jun) 隊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經營流通(配送)企業(ye) :
為(wei) 進一步推進18新利手机采購製度改革,降低18新利手机采購價(jia) 格,規範醫療服務行為(wei) ,保障臨(lin) 床需求,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guan) 於(yu) 落實我省第四批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4〕2號)精神,現就我市落實第四批省級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選結果及執行時間
福建省第四批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詳見附件)於(yu) 2024年1月12日在福建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標和采購交易子係統(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https: //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login)掛網,1月18日起正式執行。其中,一次性使用精密輸液器和普通輸液器為(wei) 我市第二批18新利手机聯合帶量采購品種,現按要求執行省級第四批集中帶量采購結果。
采購周期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原則上為(wei) 12個(ge) 月。到期後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延續周期原則上為(wei) 12個(ge) 月。采購周期內(nei) 若提前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過部分中選企業(ye) 仍應按中選價(jia) 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nei) 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品類納入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按要求執行國家帶量采購結果。
二、醫療機構實施範圍
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含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駐泉軍(jun) 隊醫療機構均納入實施範圍。鼓勵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在進一步完善18新利手机進銷存管理、確保18新利手机貨款及時結算的基礎上參與(yu) 。
三、協議簽訂
(一)簽訂時間
1.中選企業(ye) 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ye) 簽訂時間為(wei) 2024年1月7日至11日。
2.醫療機構簽訂時間為(wei) 2024年1月12日至17日。
(二)簽訂方式
協議簽訂采用網上簽訂形式開展,請各協議簽訂主體(ti) 在規定時間內(nei) 登錄招采子係統,在相應頁麵完成協議簽訂操作,具體(ti) 簽訂步驟如下:
1.各中選企業(ye) 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ye) 登錄招采子係統,確認三方協議並蓋章簽訂。
操作路徑:打開網頁鏈接登錄招采子係統→進入“耗材招標管理”項目→進入“福建省第四批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項目→點擊左側(ce) 菜單欄“三方協議簽訂”模塊→進行協議簽訂。
2.醫療機構登錄招采子係統,對中選企業(ye) 、配送企業(ye) 已簽訂的三方協議進行確認並蓋章簽訂。
操作路徑:打開網頁鏈接登錄招采子係統→進入“耗材招標管理”項目→進入“福建省第四批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項目→點擊左側(ce) 菜單欄“三方協議簽訂”模塊→進行協議簽訂。對於(yu) 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需要紙質版本合同(加蓋公章)的,醫療機構應予以配合。
3.三方協議簽訂完成。
四、醫保支付標準
福建省第四批集中帶量采購18新利手机符合我省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可除外收取費用的,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醫保支付標準以下(含)不設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其中:
(一)集采中選產(chan) 品以中選價(jia) 為(wei) 醫保支付標準;
(二)非集采中選產(chan) 品以同類中選產(chan) 品的最高中選價(jia) 為(wei) 醫保限高支付標準,實際銷售價(jia) 格超出醫保限高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實際銷售價(jia) 格不高於(yu) 醫保限高支付標準的以實際銷售價(jia) 格為(wei) 醫保支付標準。
五、貨款統一結算
中選產(chan) 品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代為(wei) 結算貨款。相關(guan) 醫療機構均應通過招采子係統采購集采中選產(chan) 品,市醫保中心於(yu) 每月15日前按協議規定向配送企業(ye) 支付上一月的產(chan) 品貨款。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醫保、衛健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強化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全過程風險管控和防範。醫保、衛健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chuan) 引導,做好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省藥監局部署加大抽檢頻次和覆蓋麵,強化中選產(chan) 品流通使用環節質量監管,強化不良事件監測,保障臨(lin) 床使用安全。
(二)中選企業(ye) 作為(wei) 保障質量、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保質、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chan) ,並向配送企業(ye) 發送18新利手机,滿足醫療機構臨(lin) 床需求。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ye) 要根據約定采購量科學製定采購計劃和庫存儲(chu) 備,確保協議產(chan) 品正常供應和使用。
(三)各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nei) 應優(you) 先采購使用集采中選品種,並確保完成協議約定采購量,各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非中選產(chan) 品及同類替代產(chan) 品的采購情況將納入招采子係統日常監測範圍。醫保部門對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開展監測和督導,並將醫療機構采購協議情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考核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yu) 集采結餘(yu) 留用資金及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掛鉤。
泉州市醫療保障局
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