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相關(guan) 企業(ye) :
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接續和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首年采購協議期已於(yu) 2025年9月19日結束,根據《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人工關(guan) 節和骨科創傷(shang) 等兩(li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202號)要求及工作部署,為(wei) 確保首年采購協議期滿後平穩有序銜接第二年采購協議期,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ti)
(一)醫療機構。我市已填報第二年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ye) 。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企業(ye) 。
(三)配送企業(ye) 。由中選企業(ye) 自主選擇的中選產(chan) 品配送企業(ye) 。
二、協議簽訂產(chan) 品和協議量
(一)協議簽訂產(chan) 品。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產(chan) 品為(wei) 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詳見附件1、2)。
(二)協議采購量。第二年協議采購量為(wei) 醫療機構填報的需求量(詳見附件3、4)。
三、采購協議期
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期為(wei) 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自2025年9月20日起,醫療機構采購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量納入第二年協議量統計。
四、協議簽訂方式
相關(guan) 醫療機構通過深圳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和監管平台(以下簡稱深圳陽光平台)及時簽訂三方購銷合同,明確品種、數量、價(jia) 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協議簽訂主體(ti) 應按要求嚴(yan) 格執行18新利手机線上采購。
五、工作要求
(一)深圳陽光平台應及時開放係統,組織協議簽訂主體(ti) 續簽采購協議,持續做好采購情況監測工作,提醒醫療機構按要求完成協議采購量。
(二)各協議簽訂主體(ti) 應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按要求簽訂采購協議。
(三)醫療機構與(yu) 中選企業(ye) 簽訂采購協議後,醫保基金將按年度協議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相關(guan) 醫療機構作為(wei) 結算回款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與(yu) 企業(ye) 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