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衛生機構、藥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四川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要求和《四川省醫藥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川醫保規〔2021〕10號)、《關(guan) 於(yu) 做好醫藥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川藥招〔2021〕66號)相關(guan) 規定,近期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持續對我省掛網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申報情況進行計算機校驗及人工複核,對18新利手机重複申報等違規行為(wei) 進行核實。經企業(ye) 澄清、確認等程序已完成第七批核實工作,現將本次處理結果通知如下:
對重複申報但無價(jia) 差的18新利手机32條產(chan) 品撤銷掛網(詳見附件)。
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