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醫保函〔2024〕10號
各市州、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在長部省屬醫療機構:
根據《冠脈藥物塗層球囊省際聯盟接續采購方案》和聯盟接續采購辦公室《關(guan) 於(yu) 做好冠脈藥物球囊省際聯盟簽約量填報及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冠脈藥物球囊省際聯盟接續中選結果執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醫療機構範圍。前期參與(yu) 聯盟接續報量並確認約定量的醫療機構;鼓勵其他開展相關(guan) 臨(lin) 床治療的醫保協議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產(chan) 品。
(二)產(chan) 品範圍。省際聯盟冠脈藥物塗層球囊接續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見附件1)。
二、執行時間
本次接續集采周期為(wei) 2年。中選結果於(yu) 2024年3月1日起執行,2024年2月25日之前完成合同簽訂。首年采購周期至2025年2月28日結束,接續采購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結束。
三、約定采購量
約定采購量為(wei) 我省各醫療機構與(yu) 中選產(chan) 品生產(chan) 企業(ye) 簽訂的采購量。首年協議采購量為(wei) 醫療機構在江蘇省藥品(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和綜合監管平台(網址:https://180.101.234.24:8011/webportal/)確認的采購量。采購周期內(nei) 醫療機構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四、主要任務
(一)規範產(chan) 品掛網。2024年2月25日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冠脈藥物球囊省際聯盟接續采購中選產(chan) 品清單》,統一在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以下簡稱“省采購平台”)做好數據準備工作,2024年3月1日全省執行中選結果。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要在執行日前做好中選品種的清庫、備貨等銜接工作,確保2024年3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夠以中選價(jia) 格使用中選產(chan) 品。
(二)簽訂采購合同。本次采購任務量為(wei) 各醫療機構在聯盟平台填報的約定量(各市州匯總詳見附件2,各醫療機構明細可登錄湖南省采購平台“合同管理”欄目查看)。各醫療機構自主與(yu) 中選企業(ye) 及中選企業(ye) 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ye) 通過省采購平台網上簽訂三方帶量購銷合同(合同文本請登錄湖南省采購平台“合同管理”欄目查看),加蓋電子簽章確認生效。其中長沙城區部、省屬醫療機構由省本級醫保經辦機構組織購銷合同簽訂工作。原則上三方帶量購銷合同簽訂工作應在2月25日前完成網上簽訂。
(三)保障質量供應。中選企業(ye) 是保障產(chan) 品質量和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人,要嚴(yan) 格執行質量和供應入圍標準,堅決(jue) 防範因價(jia) 格下降而降低產(chan) 品質量的行為(wei) 。按照購銷合同建立生產(chan) 企業(ye) 應急儲(chu) 備、庫存和產(chan) 能報告製度。出現中選產(chan) 品產(chan) 能不足的情況,應提前向省醫保局報告。要按照協議約定,督促前期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ye) 及時響應訂單並配送,確保產(chan) 品配送到位。對不按合同供貨、不能保障質量和供應等情況,采取相應賠償(chang) 、懲戒、退出和應急保障等措施。對於(yu) 失信企業(ye) 將按照《湖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建立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信用評價(jia) 製度的實施意見》(湘醫保發〔2020〕54號)等文件執行。
(四)規範采購行為(wei) 。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chan) 品進院渠道,通過省采購平台進行采購交易,嚴(yan) 格執行中選價(jia) 格,嚴(yan) 禁線下網外采購,不得進行二次議價(jia) 和任何形式的價(jia) 格折扣。同等條件下,醫療機構優(you) 先選用中選產(chan) 品,不得以費用控製、醫療機構使用品種規格數量要求、未申報采購量、要求企業(ye) 繳納質量保證金、配送企業(ye) 未開戶和數量限製等為(wei) 由影響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使用與(yu) 供應保障。在完成采購任務量的同時,醫療機構可根據臨(lin) 床需要,采購其他價(jia) 格適宜的掛網產(chan) 品,原則上中選產(chan) 品采購使用量不得低於(yu) 實際采購使用量的70%。醫療機構不得在產(chan) 品入院、配送、使用等環節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五)加快貨款結算。為(wei) 促進及時回款和在線支付結算等工作,簽訂購銷合同後10個(ge) 工作日內(nei) ,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合同金額的50%,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的本統籌區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專(zhuan) 戶預付醫保基金,作為(wei) 醫療機構向中選企業(ye) 支付貨款的周轉金。其中長沙城區部、省屬醫療機構由省本級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基金預付。醫療機構通過省采購平台采購中選產(chan) 品,要嚴(yan) 格執行回款要求,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切實降低中選產(chan) 品交易成本。
(六)做好政策銜接。非中選的藥物球囊以不高於(yu) 本企業(ye) 全國省級集中采購平台最低掛網價(jia) 、實際交易價(jia) 的低值,在我省耗材集中采購平台聯動掛網,議價(jia) 采購,納入監測目錄管理。藥物球囊集采接續不再納入醫保資金結餘(yu) 留用核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級醫保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嚴(yan) 格按要求和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各項工作穩妥有序推進。要主動對接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相互配合協作,加強對中選產(chan) 品采購使用、質量安全、供應保障等進行監督管理,要強化供需對接,建立醫療機構與(yu) 中選企業(ye) 線上溝通協調機製,暢通供應問題反饋收集渠道。
(二)加強監測監管。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及時將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使用、回款情況納入醫保協議管理和醫保費用考核範圍,增加相應協議條款,明確采購任務、貨款撥付、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等,並從(cong) 嚴(yan) 管理。對工作進度嚴(yan) 重滯後和未完成約定采購數量的醫療機構,將視情況分別采取約談、函詢、暫緩拒付醫保結算資金、相應扣減年度醫保預留金等措施予以懲戒。鼓勵醫療機構主動向醫保部門書(shu) 麵反饋中選產(chan) 品供應問題,要及時核查並協調解決(jue) ,本轄區無法解決(jue) 的短缺問題,及時報省醫保局。
聯係人:李代華 聯係電話:0731-84900380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