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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優(you) 化完善藥品和耗材掛網規則強化價(jia) 格監測的通知》(粵醫保函〔2023〕144號)關(guan) 於(yu) 嚴(yan) 格貫徹落實醫保編碼的落地應用規定,做到帶碼掛網、帶碼招標、帶碼采購,我中心已於(yu) 2023年7月21日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國家醫保18新利手机分類與(yu) 代碼應用的通知》,現將截至9月6日仍未進行國家醫保18新利手机編碼標化的產(chan) 品及規格型號進行撤網或移除操作(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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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