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醫保中心,市醫保局各縣(市、區)派出局,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藥械生產(chan) 企業(ye) 、經營流通(配送)企業(ye) :
南平市首批低值18新利手机(試劑)集中帶量采購和藥品議價(jia) 談判結果自2021年1月1日落地執行以來,相關(guan) 工作順利推進, 成效明顯。目前,兩(liang) 項談判的協議均已到期,現就協議期滿後有 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18新利手机(試劑)方麵
1.本醫療機構未完成協議采購量的品種,醫療機構需繼續采 購中選產(chan) 品直至完成協議采購量。
2.本醫療機構已完成協議采購量的品種,醫療機構向市醫保 中心備案後可自主采購,備案時需附自主采購產(chan) 品價(jia) 格且自主采 購的產(chan) 品價(jia) 格原則上不得高於(yu) 原中選產(chan) 品價(jia) 格。
3.原中選企業(ye) 無法繼續供應的品種,醫療機構向市醫保中心備案後可自主采購。
4.醫療機構采購原中選產(chan) 品的,可繼續在南平市18新利手机 (試劑)采購平台采購並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代為(wei) 結算貨款。
二、藥品方麵
南平市2020年藥品議價(jia) 談判結果不再執行,醫療機構按照 國家、省相關(guan) 采購政策自主采購。
三 、加強采購配送管理
1. 醫療機構要全麵梳理和評估在用藥械供應保障情況,根據 臨(lin) 床特別是治療防控疫情所需的藥械、急(搶)救藥品等需求情 況,建立完善應急采購預案製度,加強應急采購管理,妥善銜接 好應急采購與(yu) 陽光采購工作。
2.藥械配送企業(ye) 要建立相關(guan) 治療防控藥械庫存管控機製,及 時對接醫療機構,根據醫療機構實際采購情況建立動態備貨警戒 線,並放大庫存量,加快采購頻次,認真做好藥械配送工作,確 保相關(guan) 治療防控藥品和急搶救藥品始終保持安全合理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