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醫保函〔2019〕54號
各公立醫療機構、各專(zhuan) 科18新利手机中標配送企業(ye) 、廣東(dong) 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珠海市專(zhuan) 科18新利手机配送服務及購銷合同》合同期將於(yu) 5月31日到期,為(wei) 切實保障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專(zhuan) 科18新利手机的供應,進一步完善我市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及配送管理工作,統一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專(zhuan) 科18新利手机與(yu) 通用醫療耗材的配送服務及購銷合同期限,經合同各方協商,並達成共識,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專(zhuan) 科18新利手机配送服務及購銷合同》合同期將於(yu) 2019年5月31日到期後,順延至2019年10月31日,與(yu) 通用醫療耗材配送服務及購銷合同期限一致。
二、各單位再順延合同期內(nei) ,應嚴(yan) 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保障專(zhuan) 科18新利手机的正常供應,滿足各公司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需求。
珠海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