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guan) 體(ti) 外診斷試劑生產(chan) 企業(ye) :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製定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價(jia) 格的通知》(吉醫保聯〔2022〕6 號)要求,按照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掛網采購工作安排,現將企業(ye) 申報的相關(guan) 產(chan) 品信息審核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具體(ti) 如下: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3個(ge) 工作日,自2022年3月22日-24日。
二、質疑方式
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請相關(guan) 企業(ye) 在公示期內(nei) 將《法定代表人授權》和書(shu) 麵質疑材料等加蓋企業(ye) 公章後掃描,發送至指定郵箱:jlsggzyqxc@163.com。請質疑企業(ye) 務必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不得惡意投訴,否則按提供虛假材料處理。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