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療保障局,省直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於開展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精神,按照《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後接續采購公告》(第1號)要求,請各市醫保局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開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後接續采購需求填報工作,現就相關填報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購產品範圍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為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上市冠狀動脈藥物洗脫支架係統(以下簡稱冠脈支架),材質為鈷鉻合金或鉑鉻合金,載藥種類為雷帕黴素及其衍生物。
二、醫療機構範圍
有使用冠脈支架的公立醫療機構均應參加。社會辦醫療機構在承諾遵守本次集采規定的前提下自願參加。
三、填報方式
本次數據填報采用線上直報方式,由醫療機構結合臨床使用狀況、醫療技術進步等因素,通過國家組織18新利手机聯合采購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以下簡稱聯合采購平台),從有意願供應本轄區的企業中選擇產品,並填報每個產品未來一年的采購需求量,填報總量不得低於2021年實際采購量的95%,填報每個企業的需求量不得低於該企業2021年實際采購量的70%,允許需求量在同一企業不同產品間調整,達不到要求的須作出書麵說明。具體操作方法請參照係統內操作手冊。
醫療機構可使用原有賬號登錄聯合采購平台,無法使用原有賬號的,可通過醫保主管部門重置密碼;新增醫療機構,可通醫保主管部門新增賬號。
四、時間安排
各醫療機構於2022年9月29日12時至10月14日17時開展需求數據填報工作。
五、填報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精準帶量。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後接續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采購需求填報工作,精心組織相關醫療機構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填報采購需求量。相關醫療機構加強密碼和賬號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杜絕由他人利用醫療機構賬號虛報、錯報、改報需求量等“帶量不實”問題,確保數據真實、合理、準確。
(二)細致審核,確保數據準確。省市兩級醫保部門將對醫療機構填報數據逐級審核。要將醫療機構填報的采購需求量與實際醫療服務能力以及2021年曆史采購量進行比較,如發現醫療機構填報的產品采購需求量過少,應要求醫療機構核實糾正或說明原因,必要時醫保部門要進行核實。對於報量明顯與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不匹配的,要進行調整。發現相關方報量中的違規行為,可宣布相關操作無效,將違規行為報聯合采購辦公室,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情節嚴重的要通過信用評價進行約束。如存在上傳信息缺少簽字或蓋章、係統內需求量與紙質蓋章掃描件需求量不符等情況,應要求醫療機構核對數據後重新上傳與平台內信息相符的承諾書,由書記、院長簽字並加蓋醫療機構公章後重新上傳至聯合采購平台。省級醫保主管部門確認本省份數據無誤後,由省級醫保主管部門通過聯合采購平台提交,並同步上傳加蓋省級醫保主管部門公章的采購需求量匯總表。
(三)遵守時間,確保高質高效。填報係統關閉後,聯合采購辦公室原則上不接受填報數據改動。如確需勘誤,須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同誌和紀檢部門負責同誌簽字報送省級醫保主管部門,並經省級醫保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誌和駐委(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同誌簽字審核後報送聯合采購辦公室。
山西省藥械集中招標采購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