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做好2016年巴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的通知
巴衛辦發〔2016〕533號
各縣市衛生局、州直醫療衛生單位:
2016年自治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已經結束,目錄已掛網,為(wei) 做好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簽約方式
購銷合同的簽訂采取由中標企業(ye) 攜帶中標通知書(shu) 及相關(guan) 備案材料到各醫療衛生機構簽訂的方式進行。
二、簽約程序
(一)合同的準備。由招標代理機構(烏(wu) 魯木齊信達宏業(ye) 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根據招標人對中標候選品種確認的結果,按自治區藥采網自動生成的合同或《巴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附中標品種明細)》準備,一式四份,合同模版請在巴州醫政群共享文件中下載。
(二)合同的簽訂。由中標企業(ye) 相關(guan) 人員攜帶中標通知書(shu) 、購銷合同草案、企業(ye)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shu) 、相關(guan) 印鑒等到各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合同。
(三)合同的保存及備案。購銷合同簽訂後,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經營企業(ye) 各執一份,其餘(yu) 兩(liang) 份一份由醫療衛生機構收集匯總本機構全部購銷合同後,統一報州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一份由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經營企業(ye) 交由招標代理機構烏(wu) 魯木齊信達宏業(ye) 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備案。
三、有關(guan) 工作要求
(一)簽訂購銷合同是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環節,各縣(市)衛生局和各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本次集中招標采購的合同簽訂工作。
(二)本次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應在11月10日前完成。屆時自治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醫療衛生機構購銷合同簽訂情況進行督查。
(三)州衛生局和各縣市衛生局分別負責監督所屬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
附件:
巴州衛生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