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相關(guan) 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開展國家組織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和《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1-1)以及省、市醫保局的要求,為(wei) 確保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首年協議期滿後平穩有序銜接第二年協議期,按照國家耗材聯采辦有關(guan) 工作部署,深圳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和監管平台(下稱深圳陽光平台)將開展中選產(chan) 品配送關(guan) 係設置和三方合同簽訂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配送關(guan) 係設置工作
請中選企業(ye) 至深圳陽光平台交易結算模塊與(yu) 配送企業(ye) 簽訂配送協議並確認產(chan) 品配送關(guan) 係,協議類型選擇“人工關(guan) 節”,配送協議簽訂和產(chan) 品配送關(guan) 係確定時間截至2023年7月21日。
二、三方合同簽訂工作
根據深圳陽光平台三方合同簽訂工作流程,企業(ye) 在配送關(guan) 係設置的同時完成生產(chan) 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雙方合同簽署,各公立醫療機構應於(yu) 2023年7月31日18:00前完成有協議采購量產(chan) 品的勾選、采購信息確認以及三方合同簽訂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第二采購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二)生產(chan) 企業(ye) 是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保質、及時、足量向配送企業(ye) 供應產(chan) 品,配送企業(ye) 應保質、及時、足量向醫療機構供貨。請各中選企業(ye) 加強生產(chan) 安排,協同配送企業(ye) 做好供應保障。
(三)中選品種的配送企業(ye) 應由生產(chan) 企業(ye) 合理選擇,並覆蓋深圳陽光平台所有醫療機構;配送協議簽訂需要使用CA數字證書(shu) ,請仍未辦理的企業(ye) 盡快辦理,辦理方法詳見《關(guan) 於(yu) 深圳市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平台啟用CA數字證書(shu) 及電子簽章的通知》。
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