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漢市(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方案(試行)
根據國家六部委聯合印發《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規範(試行)》(衛規財發〔2012〕86號)及湖北省衛生計生委印發的《湖北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強武漢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工作管理,規範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交易行為(wei) ,推動武漢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工作健康有序開展,逐步降低18新利手机虛高價(jia) 格,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照“政府主導、陽光采購、利民惠民”的宗旨,采取“搭建平台、先行交易、集中招標、分步實施”的工作步驟,由政府搭建非營利性18新利手机采購集中采購平台(以下簡稱:采購平台),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全部納入采購平台,規範采購行為(wei) ,提高采購效率,監管采購全過程,針對采購平台交易狀況和突出問題,按照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競價(jia) 議價(jia) 、限價(jia) 等方式,降低采購價(jia) 格,逐步建立我市透明、高效、便捷的18新利手机采購機製。
二、實施範圍
全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ye) (含國有控股企業(ye) )等舉(ju) 辦的二級及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以下簡稱二、三級醫療機構),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加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
三、采購範圍及方式
1.采購範圍
市屬二、三級醫療機構在用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均納入集中采購範圍。列入本次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範圍的品種,必須通過網上交易平台進行采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實行集中采購:
(1)因戰爭(zheng) 、自然災害等,需進行緊急采購的;
(2)發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進行緊急采購的;
(3)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2.采購方式
結合我市18新利手机采購現狀,本著“先規範采購行為(wei) 及采購價(jia) 格、逐步提高采購效率”的思路,采取“先掛網限價(jia) 交易,後集中招標采購”的方式。掛網限價(jia) 交易采取限製最高采購價(jia) 格,以網上訂單的采購方式進行網上采購。適時按照產(chan) 品類別不同特點,製定不同的評審流程,實行分批次集中招標采購。探索在部分使用相對集中的品目中實行量價(jia) 掛鉤,帶量采購。
3.采購平台
充分利用武漢市基本藥物采購平台的硬件資源,在資源共享的前提下建立武漢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平台。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平台主要包括數據管理,投標管理、交易管理、監管管理共四部分,能保障整個(ge) 集中采購過程安全可靠的運行。政府擁有平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四、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武漢市(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負責製定集中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監督管理辦法,研究集中采購工作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督促各部門做好集中采購相關(guan) 工作。
(二)管理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武漢市(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集中采購工作的製定計劃和規則、組織管理、監督檢查,具體(ti) 包括:
1.按照領導機構要求,根據我市醫療需求情況,製定年度集中采購計劃、采購品種類別和工作方案;
2.組織、協調、推動我市集中采購工作;
3.組建並管理我市集中采購專(zhuan) 家庫;
4.選取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機構;
5.指導、管理並監督集中采購工作按照規定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集中采購工作;
6.審核集中采購工作機構報送的集中采購文件及集中采購結果等;
7.組織對醫療機構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調查、處理相關(guan) 投訴和舉(ju) 報;
9.向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
10.承辦集中采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機構
武漢市(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的工作機構,接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負責我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的具體(ti) 實施。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集中采購工作方案製定集中采購實施細則,按照集中采購實施細則的要求開展集中采購工作;
2.組織實施掛網交易產(chan) 品網上申報工作;
3.受理掛網交易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資質證明文件、產(chan) 品資質證明文件等;
4.負責掛網交易產(chan) 品限價(jia) 的比對工作,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5.負責掛網交易的培訓工作,為(wei) 醫療機構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提供谘詢服務;
6.負責市集中采購工作平台的技術管理、網絡安全、數據和設備的維護,提供相關(guan) 的服務和技術支持;
7.定期統計分析市醫療機構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網上采購、配送等情況.做好網上監控;
8.組織實施集中招標采購產(chan) 品申報、資質審核、網上報價(jia) 、綜合評審等;
9.負責對外發布集中采購相關(guan) 文件、結果等;
10.協助調查和處理相關(guan) 申投訴和舉(ju) 報;
11.負責集中采購工作相關(guan) 資料歸檔和保存;
12.向管理機構負責並報告工作情況;
13.承辦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監督機構
市監察局派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監察室主要負責集中采購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
五、集中采購的實施
(一)掛網限價(jia) 交易
1.掛網申報要求
(1)網上交易品種實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直接申報(境外產(chan) 品生產(chan) 企業(ye) 授權的國內(nei) 總代理可視同生產(chan) 企業(ye) );
(2)申報品種需在本次集中采購目錄範圍內(nei) ,並屬於(yu) 武漢市醫療機構在用品種,其它產(chan) 品暫不列入首次網上交易;
(3)生產(chan) 及配送企業(ye) 需按照要求在采購平台如實填報相關(guan) 信息,並提供相關(guan) 信息的紙質證明材料。
2.掛網限價(jia)
初期網上交易,工作機構根據現有醫療機構在用品種價(jia) 格,取最低價(jia) 核準限價(jia) 價(jia) 格,公開招標後的品種,按照中標結果進行限價(jia) 。
3.掛網交易
生產(chan) 企業(ye) 同意限價(jia) 的品種,形成網上集中交易目錄。醫療機構不得高於(yu) 限價(jia) 進行網上采購,可進行價(jia) 格談判。鼓勵醫療機構聯合帶量采購,進一步降低價(jia) 格。
集中采購工作機構按季度定期發布采購情況。根據周邊省、市中標價(jia) 格及我市實際采購價(jia) 格等情況,原則上每半年對掛網品目的限價(jia) 進行一次動態調整,並建立相關(guan) 品目的新增及淘汰機製。
(二)集中招標采購
網上交易正式實施一段時間,形成豐(feng) 富的采購數據後,按照先易後難、分期分批、逐步完善的原則對市18新利手机品種實行集中招標采購。
集中招標采購範圍:原則上以網上交易集中采購目錄作為(wei) 集中招標采購目錄。
集中招標采購方式:結合網上交易情況,按照先易後難、分期分批、逐步完善的原則,對各類別分別采取不同的招標方式。具體(ti) 方式如下:
1.高值18新利手机按照《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規範(試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實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結合網上交易價(jia) 格,采取限價(jia) 、議價(jia) 的方式合理降低采購價(jia) 格。
2.產(chan) 品標準統一(即規格型號、材質、技術要求一致,具有價(jia) 格橫向比較的可行性),產(chan) 品品牌較多的品種,采取網上競價(jia) 淘汰的方式。
3.產(chan) 品品牌相對較少(三個(ge) 及三個(ge) 以下品牌),結合網上交易價(jia) 格及其他省市采購及中標價(jia) 格,采取限價(jia) 及議價(jia) 方式。
4.價(jia) 格低廉,在醫療服務項目中非另行收費的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采取價(jia) 格談判的方式統一價(jia) 格。
5.對於(yu) 使用量較大的品種,積極探索量價(jia) 掛鉤的購銷模式。
(三)備案采購的管理
原則上醫療機構不得購買(mai) 集中采購入圍外的18新利手机,若有特殊需求,需報管理機構備案審核,並納入重點監管目錄。凡納入重點監管的品種,在日常交易過程中使用量超過同評審單元其他中標產(chan) 品的將通報相關(guan) 部門重點監控,其價(jia) 格根據市場情況實時動態調整。
六、采購與(yu) 配送
(一)采購
醫療機構根據臨(lin) 床需求,堅持質量優(you) 先、價(jia) 格合理,性價(jia) 比適宜的原則,考慮臨(lin) 床療效、質量標準、科技水平、應用範圍等因素,從(cong) 網上交易目錄中采購所需18新利手机。醫療機構依據本單位采購目錄和采購計劃,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合同法》等有關(guan) 規定,與(yu) 企業(ye) 或其委托的配送企業(ye) 簽訂購銷合同。積極探索推進帶量采購、量價(jia) 掛鉤的購銷模式,鼓勵醫療機構在掛網限價(jia) 的基礎上合理降低采購價(jia) 格。
納入網上交易範圍內(nei) 的18新利手机,全部實行電子化、信息化交易,所選18新利手机品種、價(jia) 格、生產(chan) 廠家等信息全方位公開、陽光、透明。具體(ti) 要求如下:
1.醫療機構必須登陸采購平台自行選擇具備交易資格的產(chan) 品,產(chan) 品的成交價(jia) 格不得高於(yu) 掛網限價(jia) 。
2.醫療機構與(yu) 供應商可在限價(jia) 的基礎上進行價(jia) 格談判,談判結果需真實的反映在采購平台上。
3.網上交易需專(zhuan) 人負責,並及時對采購訂單進行處理。
(二)配送
生產(chan) 企業(ye) 是供應配送第一責任人,必須按照規定承擔配送供應的責任和義(yi) 務。生產(chan) 企業(ye) 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經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核通過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配送。配送企業(ye) 由生產(chan) 企業(ye) 委托確定,配送企業(ye) 不按規定配送的,生產(chan) 企業(ye) 可向集中采購工作機構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變更配送企業(ye) 。生產(chan) 企業(ye) 及其委托的配送企業(ye) 要根據實際配送情況,及時做好網上采購訂單確認、發貨、退換貨處理等工作,采購單位應如實填報網上配送、入庫信息,確保實際采購配送入庫與(yu) 網上配送入庫信息一致。
七、各方責任
(一)醫療機構的責任
1.通過采購平台采購入圍目錄內(nei) 的18新利手机,嚴(yan) 禁網下采購交易,嚴(yan) 禁采購非掛網交易品種;
2.在規定時問內(nei) ,根據本單位的臨(lin) 床需求,提供采購信息;
3.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與(yu)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或被授權的經營企業(ye) 簽訂購銷合同,明確品種、規格、數量,價(jia) 格、回款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內(nei) 容;
4.嚴(yan) 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
5.嚴(yan) 格執行價(jia) 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價(jia) 格政策;
6.配合集中采購管理機構開展工作;
7.加強內(nei) 部管理,對18新利手机的采購、儲(chu) 存和使用全過程進行規範管理。
(二)企業(ye) 的責任
1.企業(ye) 必須提供合法生產(chan) 的18新利手机,不得提供掛網交易規定品種外的18新利手机;
2.企業(ye) 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向醫療機構提供交易品種,承擔配送任務,配送及伴隨服務等費用包含在網上交易價(jia) 格之內(nei) ;
3.《醫療器械生產(chan) 企業(ye) 許可證》、《醫療器械注冊(ce) 證》、《營業(ye) 執照》等發生改變時,應將變更後的最新有效證明文件報送集中采購工作機構,超過有效期未報送的,停止該企業(ye) 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網上交易;
4.企業(ye) 的交易行為(wei) 需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guan) 規定。
八、監督管理
集中采購工作全過程由市監察局派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監察室進行監督管理。實行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使每個(ge) 環節和程序都處於(yu) 監督之下,主要監管內(nei) 容包括:
1.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2.采購組織實施情況;
3.采購信息公開情況;
4.采購製度建設情況;
5.詢問和申訴處理情況;
6.集中采購不良記錄管理機製建立健全情況;
7.其他需要監督管理的情況。
實行不良記錄動態管理製度。參與(yu) 集中采購的各方須按照《武漢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監督管理辦法》執行,對於(yu) 違規情況,由相關(guan) 部門視情節給予書(shu) 麵警告、見麵約談、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處理;情節嚴(yan) 重的,追究當事人及其主管領導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guan) 處理。
九、附則
本方案未盡事宜,將適時發布補充、更正公告和相關(guan) 文件規定,並根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以及省領導機構指導意見進行修訂完善。
本方案由武漢市醫改(采管)辦負責解釋。
附件1:
為(wei) 保證我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試點工作規範有序的開展,擬成立武漢市(地區)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負責製定集中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監督管理辦法,研究集中采購工作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督促各部門做好集中采購相關(guan) 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武漢市(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分設管理組及監督組,具體(ti) 負責集中采購工作的製定計劃和規則、組織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具體(ti) 如下:
領導小組人員組成:
組 長:朱宏斌
副組長:劉國慶、張紅星、陳詩亮
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 任:陳詩亮(兼)
副主任:柯賢軍(jun) 、王 濱
管理組:柯賢軍(jun) 、魏 力、羅時珍、餘(yu) 純啟、陳 黎,組長由柯賢軍(jun) 兼任
監督組:王 濱、金 玲、劉 玲 ,組長由王濱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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