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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2012年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簽訂事項

發布時間:2012/07/04   

所屬項目:2012年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項目編號:XJBZHCZB-2011 信息來源:查看

正文:

博州2012年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簽訂事項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博州藥招辦〔20125

                                                          

關(guan) 於(yu) 做好2012年自治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

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衛生局、阿拉山口社會(hui) 事務管理局,州人民醫院、蒙醫院、婦幼保健院,各縣(市、口岸)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站):

2012年自治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開標、評標工作已經結束,為(wei) 做好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簽約方式

購銷合同的簽訂采取由中標企業(ye) 攜帶中標通知書(shu) 到各醫療機構分別簽訂的方式進行。

二、簽約程序

㈠ 合同的準備。由招標代理機構(新疆智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根據招標人對中標候選品種確認的結果,按自治區衛生廳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監製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買(mai) 賣合同(附中標品種明細)》準備,一式四份。

㈡ 合同的簽訂。由中標企業(ye) 相關(guan) 人員攜帶中標通知書(shu) 、購銷合同草案、企業(ye)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shu) 、相關(guan) 印鑒等到各醫療機構簽訂合同。

㈢ 合同的保存及備案。購銷合同簽訂後,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經營企業(ye) 各執一份,其餘(yu) 兩(liang) 份一份由醫療機構收集匯總本機構全部購銷合同後統一報州衛生局醫政科備案、一份由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經營企業(ye) 交由招標代理機構新疆智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備案。

三、有關(guan) 工作要求

㈠ 簽訂購銷合同是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環節,各縣(市、口岸)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本次集中招標采購的合同簽訂工作。

 本次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應在720日前完成,屆時州衛生局將對各醫療機構購銷合同簽訂情況進行督查。

㈢ 州衛生局和各縣(市、口岸)衛生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監督所屬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

附:2012年博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購

銷合同(範本)

博州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題詞:醫療機構  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  合同  通知

自治州衛生局辦公室                    201272日印

12)份       存檔(2)份

2012年博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

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XJBZHCZB2012

鑒於(yu) 招標人為(wei) 獲得招標18新利手机和伴隨服務而進行的集中招標采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招標18新利手机的投標。根據博州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的評標中標(包括議價(jia) 成交,下同)結果,為(wei) 確保中標18新利手机順利執行,明確購銷雙方的權利和義(yi) 務,現由招標人(以下簡稱買(mai) 方)與(yu) 中標單位(以下簡稱賣方)簽訂18新利手机購銷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yi) 與(yu) 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yi) 相同。

第二條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yu) 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1、《中標品種通知書(shu) 》;

2、通用合同條款(參見《招標文件》)。

本合同中涉及“參見”的內(nei) 容,由招標代理機構保存備查。

第三條 本合同僅(jin) 為(wei) 明確買(mai) 賣雙方在本次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的有效采購期( 20012年   月  日~2013年   月  日)內(nei) 的18新利手机采購、品牌、價(jia) 格及配送服務。本次中標人獲得的是招標采購周期內(nei) 中標(含議價(jia) 成交)品規的獨家供貨資格,所有中標18新利手机及備案采購品種買(mai) 方進行采購時,除執行自治區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網上采購目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本次《中標品種通知書(shu) 》中《18新利手机需求一覽表》以外的同類18新利手机替代中標品種。參加此次集中招標采購的醫療機構必須按衛生部等六部門關(guan) 於(yu) 印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和糾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采購量。

第四條 18新利手机應使用原廠包裝物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guan) 規定;賣方提供的全部18新利手机均應提供適當額外包裝,以防止18新利手机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包裝應能夠適應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變質、防野蠻裝卸,以確保18新利手机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額外包裝不得另行收費。

第五條 根據訂貨單確定的內(nei) 容及交易習(xi) 慣,由配送商負責送貨上門,運輸方式由賣方自行確定,交貨時如買(mai) 方要求提供同批號的醫療器械注冊(ce) 證和醫療器械注冊(ce) 登記表,賣方應當予以提供。

第六條 供貨期限

賣方自確認買(mai) 方訂貨通知之時起三個(ge) 工作日內(nei) 交貨,如賣方在《配送時間及伴隨服務承諾表》中對配送時間作出承諾的,按該承諾時間執行。

第七條 供貨價(jia) 格與(yu) 貨款結算

1、供貨價(jia) 格:按成交的價(jia) 格執行,該價(jia) 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配送、伴隨服務、稅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因政策變化導致價(jia) 格發生變動,對尚未售出和在變動期間供貨的18新利手机,賣方都應相應調整供貨價(jia) 格;

2、貨款結算:買(mai) 方直接與(yu) 成交18新利手机的生產(chan) 或經營企業(ye) 進行貨款結算;購方應自收到配送的成交品種後2個(ge) 月內(nei) 付清已售出18新利手机的款項;

第八條 18新利手机驗收及異議

1、買(mai) 方按賣方的實際供貨驗收數量和包裝;

2、如果18新利手机自身質量存在瑕疵影響使用的,買(mai) 方可要求賣方立即退換。

第九條 對18新利手机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mai) 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chan) 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在十日內(nei) 向賣方提出書(shu) 麵異議,並提供相關(guan) 證明,買(mai) 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賣方在接到買(mai) 方書(shu) 麵異議後,應在十天內(nei) 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wei) 默認買(mai) 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買(mai) 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ang) 不善等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產(chan) 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對買(mai) 方的庫存耗材(中標前的庫存不在本範圍之內(nei) )有效期屆滿時,賣方有義(yi) 務對買(mai) 方的庫存耗材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條 買(mai) 方的違約責任

1、買(mai) 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在使用中標18新利手机時,通過其他途徑購買(mai) 18新利手机用來替代中標18新利手机的,除向賣方支付購買(mai) 該部分18新利手机價(jia) 值10%的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買(mai) 方逾期付款的,向賣方支付逾期貨款額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買(mai) 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的,應當承擔賣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情形經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後,做出相關(guan) 處理。

第十一條 賣方的違約責任

1、買(mai) 方發出訂單通知後賣方拒絕供貨的,應向買(mai) 方支付拒絕供貨的貨款10%的違約金,還應繼續履行供貨義(yi) 務,買(mai) 方因上述原因而通過其他途徑購買(mai) 18新利手机所增加的費用及其他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買(mai) 方的實際損失賠償(chang) ;

2、賣方逾期供貨的,按逾期供貨部分貨款計算,向買(mai) 方支付逾期供貨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買(mai) 方據此另行購貨增加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3、賣方所供18新利手机因18新利手机質量不符合有關(guan) 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有關(guan) 法律規定處理。

本條所指逾期供貨是指實際交付合格18新利手机的時間遲於(yu) 訂貨通知規定的供貨日期。以上違約情況,買(mai) 方應當報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經核實情節嚴(yan) 重的,買(mai) 方可以在取得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同意後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由於(yu)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提供相關(guan) 證據,並應盡可能繼續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確實發生,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根據情況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關(guan) 、停、並、轉的,賣方應及時向買(mai) 方通報並提供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18新利手机訂立的成交合同,並在三日內(nei) 報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並由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從(cong) 18新利手机中標(議價(jia) )後選中順延替補;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並經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批準外,本合同不得變更或解除。

第十四條 糾紛解決(jue) 方式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zheng) 議,由當事人報送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解決(jue) ,協調不成,雙方同意向買(mai)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內(nei) 買(mai) 、賣雙方進行的18新利手机交易事項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2、本合同一式肆份,買(mai) 賣雙方及博州藥品(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智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醫療機構(蓋章): 醫配送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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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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