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8新利手机、檢驗試劑配送企業(ye) :
遵照鞍山市衛生計生委關(guan) 於(yu) 開展公立醫院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的統一部署,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guan) 於(yu) 整治醫療器械流通領域經營行為(wei) 的公告》(2016第112號)文件精神,依據《鞍山市公立醫院低值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總體(ti) 方案》,為(wei) 平穩推進我市公立醫院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規範流通秩序,保障醫院供應,擬建立鞍山市公立醫院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配送企業(ye) 庫。參與(yu) 鞍山市公立醫院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的生產(chan) 企業(ye) 須從(cong) 入庫企業(ye) 範圍內(nei) 選擇配送企業(ye) ,對產(chan) 品進行配送。
一、入庫說明
1、本著自願原則,企業(ye) 自主申報。
2、自行配送的國產(chan) 產(chan) 品生產(chan) 企業(ye) 、進口產(chan) 品總代理商或一級代理商也須辦理入庫。
3、入庫企業(ye) 實行動態調整,原則上每個(ge) 采購周期調整一次。
4、入庫企業(ye) 須嚴(yan) 格執行鞍山市公立醫院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項目的各項規定。
5、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招標結果執行後,參加鞍山市公立醫院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的醫院不接受未入庫企業(ye) 的配送。
二、資質條件
1、在中國境內(nei) 注冊(ce) 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ye) ,並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ye) 執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許可證》或經營範圍符合配送需求。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ye) 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hui) 計製度。
4、申報前3年內(nei) ,在經營活動中無不良記錄。
三、申報資料
1、《營業(ye) 執照》副本複印件。
2、《醫療器械經營企業(ye) 許可證》副本複印件,歸屬藥品管理的檢驗試劑配送企業(ye) 需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副本複印件、《GSP認證證書(shu) 》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shu) 原件(格式見附件1)。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shu) 原件(格式見附件2)。
5、2015年度會(hui) 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6、2015年度依法納稅證明材料,新公司可提供成立之日至申報之日依法納稅證明材料。
7、在經營活動中無違紀記錄的聲明原件(格式見附件3)。
以上要求遞交的原件或複印件必須使用A4紙加蓋公章,公章複印無效。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
1、網上注冊(ce)
注冊(ce) 時間:2016年8月5日——2016年9月12日。
注冊(ce) 方式:登陸鞍山藥械中心網,按網站提示進行網上注冊(ce) 。
網站地址:
2、遞交申報資料
遞交時間:2016年8月5日——2016年9月13日(法定工作日內(nei) )。
遞交方式:通過網上審核的企業(ye) 到鞍山市衛生計生委藥品器械服務中心器械科現場遞交申報資料。
地址:鞍山市立山區深溝市玉田街23乙號
聯係人:張楠、於(yu) 浩
聯係電話:0412-5910031
鞍山市衛生計生委藥品器械服務中心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