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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於(yu) 報送安徽省滁州市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使用數據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市直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安徽省深化醫藥衛生體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皖政〔2015〕16號)、《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耗材帶量采購指導意見》(皖衛藥〔2015〕7號)和《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實施暫行辦法》(滁衛藥[2013]83號)等文件要求,為確保全市第二輪公立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暨帶量采購工作順利進行,現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完成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使用產品數據等相關信息的填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報單位和18新利手机信息範圍
1.填報單位範圍為滁州市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具體為:市直醫療機構、各縣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級疾控中心、保健院(所)、計生服務站及血站。
2.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在《2015年度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使用產品數據采集表》(附件1)中勾選出本單位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采購使用的各類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
3. 《2015年度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使用產品數據采集表》(附件1)目錄中沒有,現已投入臨床使用或擬計劃投入臨床使用的品種,可在附件1表格下空白處新增。新增的產品必須按附件1格式欄目填寫,除序號外不得缺項。
4.所有臨床使用的品種必須如實填寫對應配送企業全稱、實際采購價和采購的數量。采購的數量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為統計周期。統計周期不足12個月的品種,要在備注欄填寫具體采購時間段(XX年XX月至XX年XX月);擬計劃采購使用的品種采購價,應為與供應商確定的實際供貨價,采購的數量應根據臨床以年為期進行預估。
5.附件1《2015年度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使用產品數據采集表》,因數據信息較大,不以紙質形式發送,請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從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公告公示欄下載填報。
二、注意事項
1.請詳細核對表格信息,要求目錄類別、通用名稱、注冊證名稱、規格、型號、材質、生產企業等信息完全一致;各縣(市、區)衛計委及有關醫療衛生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按照相關表格要求認真、準確填報。因填報的數據直接影響到招標結果,因此,各單位對報送的材料真實性承擔責任,如存在弄虛作假、少報、漏報等問題,將根據情況進行追責。
2.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督導所屬各醫療衛生機構數據填報工作。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關數據表格由各縣(市、區)衛計委統一匯總報送;市直和各縣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按要求填寫後直接報送。填寫後的《2015年度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使用產品數據采集表》(附件1)、《醫療機構信息調查表》(附件2)和《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配送企業信息調查表》(附件3)以excel格式發送至電子郵箱yzb0550@126.com,並於2016年7月22日17:00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表格報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藥品招標辦公室。《各縣(市、區)18新利手机帶量采購工作聯係表》(附件4)以相同方式於2016年7月12日17:00前報送。
聯係人:成凱 張軍 聯係電話: 3073993、3074779
地址:滁州市清流路246號市衛計委804、805室
附件:
1.《2015年度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使用產品數據采集表》
2.《醫療衛生機構信息調查表》
3.《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配送企業信息調查表》
4. 《各縣(市、區)18新利手机帶量采購工作聯係表》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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