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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於(yu) 做好2016年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議價(jia) 采購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16   

所屬項目:2016年塔城地區18新利手机及檢驗 項目編號:XJTCHCCG-2016 信息來源:查看

正文:

關(guan) 於(yu) 做好2016年新疆塔城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議價(jia) 采購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的通知

塔城地區各縣(市)衛生局、直屬各醫療機構:

     根據自治區衛生局《關(guan) 於(yu) 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等四項相關(guan) 製度》(新衛藥政發〔2013〕5號)和《關(guan) 於(yu) 開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區地聯動陽光采購的通知》(新衛醫采發〔20144號)文件要求,2016塔城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開標、評標工作已經結束,請各單位嚴(yan) 格按照《2016年塔城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議價(jia) 采購中標采購手冊(ce) 》執行,為(wei) 做好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現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簽約方式

購銷合同的簽訂采取由中標企業(ye) 攜帶中標通知書(shu) 及相關(guan) 備案材料到各醫療衛生機構分別簽訂的方式進行。

二、簽約程序

(一)合同的準備。中標企業(ye) 在招標代理機構網站(網站:www.zydzsw.net)上下載塔城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議價(jia) 采購購銷合同(附中標品種明細)》準備一式四份。

(二)合同的簽訂。由中標企業(ye) 相關(guan) 人員攜帶中標通知書(shu) 、購銷合同草案、企業(ye)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shu) 、相關(guan) 印鑒等到各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合同。

(三)合同的保存及備案。購銷合同簽訂後,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經營企業(ye) 各執一份,其餘(yu) 兩(liang) 份一份由醫療衛生機構收集匯總本機構全部購銷合同後,統一報地區衛計委醫政科、一份由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經營企業(ye) 交由招標代理機構備案。

三、有關(guan) 工作要求

(一)簽訂購銷合同是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議價(jia) 采購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環節,各縣(市)衛生行政部門和各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本次集中招標采購的合同簽訂工作。

)本次集中議價(jia) 采購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應在6月20日前完成,屆時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醫療衛生機構購銷合同簽訂情況進行督查。

(三)簽訂購銷合同後,各級醫療機構應嚴(yan) 格按照《2016年塔城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議價(jia) 采購中標采購手冊(ce) 》中標目錄執行,如中標目錄中的產(chan) 品不能滿足醫療機構臨(lin) 床需求,必須由縣(市)衛生局上報地區衛計委備案完成後,方可自行采購。

地區衛計委和各縣(市)衛生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監督所屬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購銷合同的簽訂和履約工作。

為(wei) 有效預防18新利手机購銷中的不正之風,地區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監管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該項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執行不力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yan) 重的,將追究單位領導及相關(guan) 人員責任。

見附件:2016年塔城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議價(jia) 采購購銷合同範本:

 

             塔城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集中招標采購

                                領導小組辦公室  塔城地區衛計委代章)

                                                    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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