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藥械采〔2016〕 98號四川關(guan) 於(yu) 加強高值18新利手机采購信息填報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為(wei) 進一步規範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流程和信息填報工作,加強全省醫療衛生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采購使用行為(wei) 監管,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guan) 於(yu) 產(chan) 品采購的確認流程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采購產(chan) 品信息確定後,須登錄采購交易係統下達采購訂單並選擇配送企業(ye) 進行配送;產(chan) 品驗收後,須通過采購平台及時辦理網上入庫,完成網上采購工作。在實際采購完成後,因各種原因配送企業(ye) 未予確認采購訂單的,由采購該產(chan) 品的醫療機構在完成實際采購後,按照真實的采購信息在網上自行確認。
二、關(guan) 於(yu) 采購價(jia) 格的修改
在采購當月需修改采購價(jia) 格的,由醫療機構自行在網上完成退貨操作後重新填報采購信息;需跨月(以日曆日期認定)申請修改采購價(jia) 格的,醫療機構必須填寫(xie) 《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采購價(jia) 格修改申請表》(見附件),並提供對應產(chan) 品的配送單/入庫單/發票複印件,由醫療機構主要或分管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提交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審核,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將根據核實情況予以處理。凡未按照要求規範填寫(xie) 申請表的,將不予進行價(jia) 格信息修改。
見附件:
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