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鞍山市公立醫院集中采購結算中心更名等事宜的公告
根據市編委辦《關(guan) 於(yu) 鞍山市公立醫院集中采購結算中心更名等事宜的通知》(鞍編辦發〔2016〕41號)文件要求,原鞍山市公立醫院集中采購結算中心更名為(wei) 鞍山市衛生計生委藥品器械服務中心,機構職責調整為(wei) :負責擬定醫療機構藥品、器械(耗材)集中采購方案;負責根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結果,協調簽訂藥品、器械(耗材)的采購合同、結算和備案等工作;負責搭建、維護網上采購結算平台及其相關(guan) 信息係統,並對藥品、器械(耗材)的使用情況進行動態分析;完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