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執行2009年度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標結果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有關18新利手机生產、經營企業:
2009年度漯河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招標工作已經全部結束。為做好2009年度全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標結果執行工作,確保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成效落到實處,有效緩解群眾看病貴,現將執行中標結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實行以政府為主導、以市為單位的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組織,醫療機構和18新利手机生產、經營企業共同做好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標結果執行工作,努力構建依法、誠信、公正、和諧的18新利手机購銷新秩序。
二、各醫療機構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履行采購人責任,開展18新利手机采購,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市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參加全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確定選用中標18新利手机品種,進行采購。
(二)認真簽訂並履行合同。2009年9月30日前,醫療機構要與中標耗材配送企業完成購銷合同簽訂工作,確定購銷18新利手机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回款時間及違約責任等。不得擅自采購非中標品種,不得從非規定渠道采購,不得違反中標價格采購。
(三)嚴格執行18新利手机價格。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2009年度全市耗材集中采購中標價格,不得與中標人或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進行“二次議價”,遵循“低進低出”的原則,按照國家現行18新利手机價格政策擬定零售價格。
(四)規範貨款結算行為。按照購銷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結算貨款。
(五)嚴格執行價格公示製度。醫療機構必須在顯著位置通過電子觸摸屏、公示欄、結算清單等方式實行價格公示,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三、耗材生產、經營企業(指中標人或其委托的配送企業)必須切實履行中標人責任。
四、自2009年9月10日起,全市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統一執行2009年度漯河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標結果。醫療機構9月10日前購進的18新利手机可延續使用至2009年10月31日。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