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藥采〔2014〕87號關(guan) 於(yu) 四川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2014年三季度增補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
根據《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試行)》(川藥采聯辦〔2013〕32號)要求,我省首次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工作已於(yu) 2014年7月17日結束,並正式執行掛網結果。現根據《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管理辦法(試行)》(川藥采聯辦〔2014〕25號),擬開展我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2014年第三季度增補工作,請符合條件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積極參與(yu) ,現將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實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直接申報。準字號產(chan) 品須由生產(chan) 廠家直接申報,進字號和許字號產(chan) 品須由注冊(ce) 代理或售後服務機構或者國內(nei) 總代理(以生產(chan) 廠家直接授權為(wei) 準)可視同生產(chan) 企業(ye) 進行申報。
(二)能夠按照要求,按時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委托書(shu) 、產(chan) 品和企業(ye) 資質證明文件、相關(guan) 承諾書(shu) 等資料。其中醫療器械注冊(ce) 證、生產(chan) 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及營業(ye) 執照凡在2014年11月1日及以後到期的視為(wei) 有效證件,若注冊(ce) 證到期提供注冊(ce) 受理通知書(shu) 及延期注冊(ce) 通知書(shu) 均不予認可。
(三)2011年1月1日以來,在生產(chan) 和經營活動中沒有不良記錄。
滿足以上全部申報條件的企業(ye) 請按照下述要求準備並遞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產(chan) 品範圍
(一)按照衛規財發〔2012〕86號文參考目錄所列血管介入類、非血管介入類、骨科植入、神經外科、電生理類、起搏器類、體(ti) 外循環及血液淨化、眼科材料、口腔科、其他類高值耗材產(chan) 品(詳見附件1)。
(二)以上類別包括所涉及的各種類型、規格、型號、材質、生產(chan) 廠家、品牌的產(chan) 品。
(三)前期已現場遞交資質但因各種原因未在“四川省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係統”平台成功申報的產(chan) 品參加增補需重新遞交申報材料。
(四)附件4產(chan) 品不在本次增補範圍。
三、申報材料遞交要求
(一)本次采取企業(ye) 現場申報,傳(chuan) 真件和郵遞件不予受理,遞交材料應逐頁加蓋企業(ye) 鮮章,彩打件不予接收。
(二)所有報名企業(ye) 均需遞交企業(ye) 材料和產(chan) 品材料(具體(ti) 見附件2),同時按附件2所列順序用檔案盒裝訂成冊(ce) ,材料中所有需填寫(xie) 企業(ye) 名稱的欄目均需填寫(xie) 企業(ye) 完整名。
(三)申報材料有標準格式的,必須按附件2所列的標準格式要求填寫(xie) ,遞交材料應統一使用A4紙張,複印件要求清晰可認。
(四)紙質申報材料應一次性現場遞交完畢,內(nei) 容不全、逾期遞交、未遞交指定地點、未按附件2要求遞交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四、信息維護和公示
(一)生產(chan) 企業(ye) 遞交紙質申報材料後領取用戶名及密碼,並在規定時間內(nei) (詳見附件3)登錄四川藥械采購與(yu) 監管平台(以下簡稱“藥械平台”)對企業(ye) 和產(chan) 品信息進行現場維護,逾期未現場進行完整信息維護或維護信息與(yu) 紙質材料不一致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紙質材料遞交同時請企業(ye) 自行準備一份完全一致的電子文檔以方便現場信息維護。
(二)申報材料經審核後結果將在藥械平台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另行通知。
五、申報時間及地點
(一)申報時間:生產(chan) 企業(ye) 遞交材料及現場信息維護時間安排詳見附件3。
(二)遞交材料及現場信息維護地點: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成都市青羊區錦裏中路128號)六樓會(hui) 議室。
(三)谘詢電話:江老師 028-86139750 18081109728
劉老師 028-86139750 18081109730
六、其他
(一)《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試行)》中所涉部分申報材料包括產(chan) 品實物及影像資料等遞交時間另行安排,請關(guan) 注網站通知。
(二)配送企業(ye) 不在此次增補範疇,獲取配送資格仍按備案登記方式。
(三)企業(ye) 需安排相關(guan) 人員並自帶筆記本電腦到現場對企業(ye) 及產(chan) 品信息進行維護。
(四)請相關(guan) 企業(ye) 特別注意現場遞交材料的時間。
(五)以上事項如有變更,請以更正通知為(wei) 準。
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