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關(guan) 於(yu) 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綜發〔2020〕21號)精神,根據前期《關(guan) 於(yu) 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chan) 品掛網的通知》,現將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掛網產(chan) 品信息予以公示(詳見附件),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時間為(wei) 2022年4月7日至4月13日,如有異議,請於(yu) 公示期內(nei) (工作時間)遞交相關(guan) 書(shu) 麵材料至省藥械采購中心。
二、聯係地址: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三樓服務大廳18新利手机采購科(杭州市拱墅區鳳起路100號之俊大廈西側(ce) 裙樓);聯係電話:0571-86401857。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