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宜昌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委托配送申請書(shu) 》由中標企業(ye) 填寫(xie) ,采購醫療機構與(yu) 被委托配送企業(ye) 加蓋單位公章報宜昌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備案加蓋公章後配送申請方可生效。本申請書(shu) 需一式四份,相關(guan) 單位各留存一份。
2、《2007年宜昌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委托配送申請書(shu) 》必須按規定格式出具,並用A4紙打印,不得手寫(xie) ,不得行間插字和塗改。
3、《2007年宜昌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委托配送申請書(shu) 》中配送產(chan) 品列表的描述應與(yu) 2007年宜昌市集中采購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中標產(chan) 品表信息一致。委托配送品種較多,可另附表,並加蓋相關(guan) 單位公章。
4、《2007年宜昌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委托配送申請書(shu) 》配送產(chan) 品列表須另附電子版交宜昌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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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