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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標醫療機構: 按照《宜昌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議價(jia) )采購管理辦法》(宜市衛〔2005〕120號)文件的規定,根據宜昌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指導委員會(hui) 和監督委員會(hui) 的要求,請各招標醫療機構將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的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采購記錄數據按附表要求填報的內(nei) 容如實填報,並加蓋單位公章,於(yu) 2009年2月6日前報送我辦。
附表:2008年7月1日-2008年12月31日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金額統計表。附表.doc
宜昌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 200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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