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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投)訴範圍
1、網上開標不成功,但在11月5日前遞交過紙質報價(jia) 單。
2、對投標18新利手机的質量層次、開標價(jia) 格、授權等方麵存在異議、疑問。
二、申(投)訴時限: 11月8日—11月12日五個(ge) 工作日內(nei) 。
三、不予受理的申(投)訴
對申(投)訴事項不明確或申(投)訴理由不合理、不充分的不符合申(投)訴範圍的不予受理。
四、申(投)訴的遞交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申(投)訴時,申(投)訴人應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的委托授權書(shu) ,將授權明確的具體(ti) 事項向焦作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提交申(投)訴材料,同時提交一份申(投)訴電子文檔。申(投)訴材料包括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名稱、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委托申(投)訴人姓名和聯係方式、申(投)訴品目號、產(chan) 品名稱(含材質)、規格方法、單位以及申(投)訴理由、目的和相關(guan) 證明材料等,並逐頁加蓋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公章。以上紙質材料必須提供原件蓋紅章,傳(chuan) 真件無效。
五、申(投)訴的處理
1、焦作市藥品招標辦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負責的工作態度和良好的服務意識,采取“集中受理、集中處理”的形式認真接受和處理各企業(ye) 的申(投)訴。
2、對網上開標未成功的將在會(hui) 後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開啟投標企業(ye) 的紙質報價(jia) 單,以紙質報價(jia) 單為(wei) 準。
六、違規處理: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本著實事求是、誠實守信的原則及時提供全麵、真實的申(投)訴證明材料,對提供虛報材料、弄虛作假、歪曲事實、惡意投訴的一經查實,投訴人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將取消本年度中標資格並上報省醫藥采購管理服務中心,並追究單位負責人相關(guan) 責任。
請下載附件:申投訴材料(按此格式填報提交)
焦作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10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