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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衛生局、各醫療機構、參與(yu) 投標的生產(chan) 及經營企業(ye) :
為(wei) 保證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臨(lin) 床供應,方便醫療機構采購,針對醫療機構及中標企業(ye) 提出的中標變更配送情況通知如下:
1、每月1號-10號集中辦理18新利手机變更配送工作,在規定時間未能提交變更配送資料的順延至下一個(ge) 月辦理。
2、中標方將其配送權委托其它公司進行配送的,需經采購方(醫療機構)同意,三方簽訂變更配送協議,並將該協議在招標辦進行備案,未備案的該協議無效。變更配送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留一份,招標辦備案存檔一份。
3、配送方若出現問題,因中標方是中標人應承擔主要責任。
4、委托的配送企業(ye) 資質未經有關(guan) 部門集中審核的,應經過審核後才能成為(wei) 合格的配送單位。
5、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平頂山市醫療器械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