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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醫療機構的臨床使用,加強藥材網上集中采購的監督管理,保證藥品、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的及時配送,特製定本辦法。 1.藥品配送按原製定的配送方案保持穩定,原則上不準轉配送,如確有需要轉配送必須由中選的供應商提出,醫療機構加注意見,報集中采購辦公室審核。更改的藥品配送企業必須在中選的藥品配送商中選擇。 2、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的配送可由供應商提出轉配送申請經醫療機構加注意見後,交中介機構更改配送企業。 3.申請更改配送的手續: A、由中選供應商提出更改配送的申請:中選供應商須以書麵的形式(模板附後),向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更改配送商的申請(可交中介機構集中上報),申請書必須說明更改配送的原因並注明新配送商,轉配送申請表上必須同時加蓋醫療機構,供應商,原有配送商,新配送商公章。 B、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新配送商必須承諾配送並提供配送承諾書(模板附後)、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耗材隻接受按照產品大類轉配送,不接受單獨某個產品進行轉配送,藥品轉配送隻需要遞交轉配送申請表。 4、中選的供應商不以正常手續更改配送並開具發票的,醫療機構有權拒付貨款。藥品配送商未經供應商同意私下轉配送的,醫療機構不予收貨,並列入“非誠信交易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配送資格。
附件: 1. 轉 配 送 申 請 表 2. 配 送 承 諾 書
聯係電話:020-22268938 22268911 聯係人:陳先生 盧小姐 廣州軍區藥品、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 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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