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8省市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簽訂購銷合同的通知
有關(guan) 高值18新利手机供應商:
北京市、廣東(dong) 省、浙江省、湖北省、遼寧省、重慶市的部分試點醫療機構已經委托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與(yu) 各成交供應商簽訂8省市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的購銷合同。請各成交供應商的被授權代表攜帶公章或合同專(zhuan) 用章與(yu) 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完成合同簽訂工作,時間為(wei) 2005年2月24日9:30-25日17:30。
對於(yu) 上述地區尚未委托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試點醫療機構,其具體(ti) 的合同簽訂辦法另行通知。
天津市的試點醫療機構采用以下方式與(yu) 成交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成交供應商到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領取購銷合同文本,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zhuan) 用章。由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統一將各成交供應商簽訂的合同提交給試點醫療機構,試點醫療機構統一簽章後,再將合同的其中一份交回給各成交供應商。
上海市的試點醫療機構采用自行與(yu) 成交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的方式。對於(yu) 目前尚未完成與(yu) 上海市試點醫療機構合同簽訂工作的部分成交供應商,請及時與(yu) 上海衛虹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取得聯係。
北京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