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登北京市衛生局 關(guan) 於(yu) 高值18新利手机有關(guan) 問題的通知
京衛藥械字[2004]41號
各區縣衛生局、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各招標代理機構:
根據衛生部衛辦規財發[2004]51號“衛生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推動高價(jia) 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試點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04年北京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範圍中未包括人工關(guan) 節、心髒起搏器、支架、導絲(si) 及導管等類高值18新利手机(見北京市衛生局文件京衛藥械字[2004]15號)。為(wei) 不影響醫療機構臨(lin) 床使用,現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2003年北京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簽訂合同,完成周期內(nei) 簽訂的購銷合同采購量。
2、2004年8月1日起,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完成購銷合同采購量後,可自行采購人工關(guan) 節、心髒起搏器、支架、導絲(si) 及導管等高值18新利手机,在衛生部統一部署的高價(jia) 值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前暫不簽訂購銷合同。
特此通知。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