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完善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管理工作的通知》(內(nei) 藥采辦字【2017】8號)文件要求,為(wei) 保證我市第四批高值18新利手机和其他類18新利手机報名工作的順利實施,經研究,現開展呼和浩特地區第四批高值18新利手机(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配送企業(ye) 報名工作及其他類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補充報名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範圍
(一)第四批高值18新利手机(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陽光采購掛網產(chan) 品擬在我市配送的企業(ye) 。
(二)其他類18新利手机{第一批(眼科材料類、神經外科類、電生理類、心髒(冠狀動脈)介入類、心髒起搏器類)、第二批(通用高分子18新利手机、血液淨化類)、第三批(骨科植入類)}陽光采購入圍產(chan) 品擬在我市補充配送的企業(ye) 。
二、報名條件
擬申請配送我市各級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的企業(ye) ,應具備《關(guan) 於(yu) 印發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12】86號)、《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管理辦法》(內(nei) 衛計藥政發【2014】160號)等文件規定的相關(guan) 要求。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企業(ye) 法人營業(ye) 執照》、《醫療器械經營(生產(chan) )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資質證書(shu) ;
(三)按照國家對醫療器械管理的相關(guan) 規定,本次參與(yu) 第四批高值18新利手机(非血管介入類及口腔科)及其他批次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配送的經營企業(ye) 須具有相應醫療器械的配送資質;。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ye) 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hui) 計製度;
(五)管理體(ti) 係完善、經營行為(wei) 規範;
(六)參加集中采購活動前兩(liang) 年內(nei) ,在生產(chan) 或經營活動中沒有不良記錄;
(七)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hui) 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八)具有及時供貨、售後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方式
由申報企業(ye) 授權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並攜帶“附件”所有材料,到呼和浩特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藥政科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四、配送方式
鼓勵有條件的生產(chan) 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18新利手机經營企業(ye) 進行配送。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1日—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報名視為(wei) 自動放棄。
報名地點:呼和浩特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藥政科(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東(dong) 街12號城建大廈806室)。
聯 係 人:包雪峰
聯係電話:0471—4608231
呼和浩特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