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自治區醫保局《關(guan) 於(yu) 做好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內(nei) 藥采中心字〔2022〕246號)和呼和浩特市醫保局《關(guan) 於(yu) 按季度常態化開展藥品和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報名遴選工作的通知》(呼醫保辦發〔2022〕4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藥品和18新利手机采購配送情況工作實際,呼和浩特市醫藥采購中心開展2025年第三季度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配送企業(ye) 遴選調整及開通配送權限工作。我中心對報名參加呼市地區藥品和18新利手机配送企業(ye) 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核,現將通過結果(見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5年 10月9日--- 10月15日
二、公示單位
呼和浩特市醫藥采購中心
三、公示要求
1.如有情況反映請以書(shu) 麵、電話或來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見單位反映。
2.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ti) 。
3.受理人員對反映人和反映的情況嚴(yan) 格保密。對反映可能影響公平、公正、公開的問題,將認真調查核實。
四、申(投)訴電話
0471—3908541
呼和浩特市醫藥采購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