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投標企業(ye) :
由於(yu) 《武漢市(地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公開招標實施細則(第一批)》(以下簡稱:《招標細則》)文件中部分內(nei) 容需要更正,現將更正信息及注意事項公布如下:
更正內(nei) 容:
一、原《招標細則》第二章、第三條的“產(chan) 品資質證明文件”的第3點“檢驗報告”內(nei) 容“2013年1月1日以來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可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檢測的檢驗報告”修改為(wei) “2013年1月1日以來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可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檢測的全性能檢測報告或部分性能檢測報告、企業(ye) 自檢報告(備注:注冊(ce) 檢驗報告不予認可)”;
二、原《招標細則》附件2:《技術標評審分值表》中“質量檢測報告”說明內(nei) 容“以2013年1月1日以來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可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檢測的檢驗報告”修改為(wei) “以2013年1月1日以來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可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檢測的全性能檢測報告或部分性能檢測報告、企業(ye) 自檢報告為(wei) 依據。(備注:注冊(ce) 檢驗報告不予認可)”。
注意事項:請已在招標平台中申報過產(chan) 品信息的生產(chan) 企業(ye) ,重新對“常規產(chan) 品申報”中“質量檢驗報告”內(nei) 容重新維護。
武漢市醫改(采管)辦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