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醫保函〔2025〕167號
市醫保中心,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我市參加的冠脈導引導絲(si) 和導引導管帶量聯動第二年采購期5月31日已結束,根據《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絲(si) 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方案》《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管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方案》和《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絲(si) 、冠脈導引導管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第三采購年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141號)相關(guan) 要求,為(wei) 確保上述兩(liang) 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第二年協議期滿後平穩有序銜接,現就做好第三采購年采購和使用工作相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ti)
(一)醫療機構。已填報第三采購年采購需求量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ye) 。冠脈導引導絲(si) 和冠脈導引導管兩(liang) 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中選企業(ye) 。
(三)配送企業(ye) 。由中選企業(ye) 自主選擇的中選產(chan) 品配送企業(ye) 。
二、協議簽訂產(chan) 品及價(jia) 格
第三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產(chan) 品為(wei) 冠脈導引導絲(si) 和冠脈導引導管兩(liang) 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中選產(chan) 品,價(jia) 格執行聯動價(jia) 格(見附件3、4)。
三、采購周期
第三采購年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自2025年6月1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量一並納入第三年度協議量統計。
四、協議簽訂量
第三采購年協議采購量為(wei) 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填報的第三采購年采購需求量(見附件1、2)。
五、協議簽訂方式
市醫保中心組織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通過采購平台簽訂購銷三方合同,明確品種、數量、價(jia) 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應按要求嚴(yan) 格執行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
六、工作要求
有關(guan) 醫保基金預付、貨款回款等相關(guan) 要求請參照《珠海市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等三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醫保函〔2023〕75號)執行。市醫保中心要督促相關(guan) 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並做好後續監管工作,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要及時簽訂協議,做好中選產(chan) 品采購工作,在采購周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
珠海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