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醫保函〔2020〕271號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相關(guan) 醫療機構、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江蘇省第四輪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聯盟帶量采購談判結果的公告》(編號:JSLMCG04-2020-34)等方案公告,現就執行省第四輪聯盟帶量采購成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量確定
參與(yu) 此次聯盟帶量采購的全省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根據采購公告(二)采購量分配原則,按保證總量、優(you) 先中選、適當調劑方式,選擇約定采購量,確保在采購周期內(nei) 將約定采購量按年度分配給中選企業(ye) 。
選擇路徑:登陸省平台——耗材分類采購——采購量申報——進入項目——中選企業(ye) 品種申報。
起止時間: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17時,逾期未提交的係統將自動將采購量分配給相關(guan) 中選企業(ye) 。
二、采購周期與(yu) 協議簽訂
(一)本次聯盟帶量采購采購周期原則上不少於(yu) 2年,從(cong) 2021年3月1日起計算執行。
(二)采購周期內(nei) ,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約定采購量原則上不少於(yu) 該中選產(chan) 品上年約定采購量。超出采購量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三)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中選企業(ye) 登陸省平台完成首年度中選采購量網上協議簽訂。
網簽路徑:登錄省平台——耗材交易結算——省級聯盟采購管理——第四輪聯盟采購協議管理
三、有關(guan) 要求
(一)嚴(yan) 格質量供應保障。中選企業(ye) 應及時在省平台選定配送能力強、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ye) ,按醫療機構采購需求組織配送,保障中選產(chan) 品供給。中選企業(ye) 將納入省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信用評價(jia) 管理,相關(guan) 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應主動承諾。
(二)落實醫保基金預付。各設區市醫保部門根據中選產(chan) 品代表品價(jia) 格、約定采購數量等,測算約定采購金額。醫保經辦機構在總額預算基礎上,按不低於(yu) 年度約定采購金額30%預付給簽約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應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對於(yu) 經督查核實拖欠藥品、18新利手机帶量采購中選品種貨款平均時間超過60天的醫療機構可暫緩預付,貨款按要求結算後再行預付。
(三)加強執行情況監測。省醫保局將根據省平台數據,每月通報醫療機構采購中選品種和未中選品種情況,各地也要將省第四輪18新利手机聯盟帶量采購納入采購監測範圍。各統籌區要及時做好醫保支付對接,確保群眾(zhong) 就醫結算不受影響。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