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醫保〔2022〕80號
各設區市醫保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省藥械聯合采購中心、省醫療保障監測和電子結算中心,各有關(guan) 公立、軍(jun) 隊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經營流通(配送)企業(ye) :
為(wei) 鞏固我省18新利手机綜合改革成效,進一步推進18新利手机采購製度改革,降低18新利手机采購價(jia) 格,規範醫療服務行為(wei) ,保障臨(lin) 床需求,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等部門關(guan) 於(yu) 福建省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意見》(閩醫保〔2022〕21號)精神及聯盟牽頭省份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落實超聲刀頭及骨科創傷(shang) 兩(liang) 類18新利手机省際聯盟帶量采購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選結果及執行時間
超聲刀頭聯盟地區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及京津冀“3+N”聯盟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采購結果(詳見附件,可在福建省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下載)於(yu) 2022年7月14日在福建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https://211.143.198.238:10013/tps-local/)掛網,7月15日起正式執行。
采購周期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原則上為(wei) 12個(ge) 月。到期後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延續周期原則上為(wei) 12個(ge) 月。采購周期內(nei) ,超出約定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在采購周期內(nei) ,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約定采購量原則上不少於(yu) 該中選產(chan) 品上年約定采購量。
二、醫療機構實施範圍
全省相關(guan) 公立醫療機構(含駐閩軍(jun) 隊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
三、組織合同簽訂
(一)簽訂時間
1.中選企業(ye) 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ye) 簽訂時間為(wei) 2022年7月8日9:00—2022年7月11日17:00;
2.醫療機構簽訂時間為(wei) 2022年7月12日9:00—2022年7月14日17:00。
(二)簽訂方式
醫療機構與(yu) 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及其確定的配送企業(ye) 按中選價(jia) 格、約定采購量簽訂三方購銷合同。合同采用網上簽訂形式,請各協議簽訂主體(ti) 在規定時間內(nei) 登錄招采子係統,在相應頁麵完成協議簽訂操作,具體(ti) 簽訂步驟如下:
1.各中選企業(ye) 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ye) 登錄招采子係統,確認帶量購銷合同並進行電子簽章。招采子係統登錄路徑:打開網頁鏈接→持數字證書(shu) 登錄→進入“耗材招標管理”項目→進入“超聲刀頭聯盟地區集中帶量采購”或“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采購”項目→點擊左側(ce) 菜單欄“合同簽署”中“購銷三方協議簽訂”模塊→進行合同簽署。
2.醫療機構登錄招采子係統,對中選企業(ye) 、配送企業(ye) 已簽訂的帶量購銷合同進行確認。招采子係統登錄路徑:打開網頁鏈接→持數字證書(shu) 登錄→進入“耗材招標管理”項目→進入“超聲刀頭聯盟地區集中帶量采購”或“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帶量聯動采購”項目→點擊左側(ce) 菜單欄“合同簽署”中“購銷三方協議簽訂”模塊→進行合同簽署。已有電子印章的醫療機構,選擇“帶量購銷合同簽訂”模塊進行合同簽署;尚無電子印章的醫療機構,選擇下載帶量購銷合同,加蓋單位公章後掃描上傳(chuan) 招采子係統完成合同簽訂。對於(yu) 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需要紙質版本合同(加蓋公章)的,醫療機構應予以配合。
3.三方協議簽訂完成。
四、貨款統一結算
中選產(chan) 品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代為(wei) 結算貨款。相關(guan) 醫療機構均應通過招采子係統采購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當地醫保經辦機構於(yu) 每月15日前按合同規定向企業(ye) 支付上一月的產(chan) 品貨款。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醫保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強化風險管控和防範,做好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各醫療機構應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宣傳(chuan) 引導和溝通解釋工作,為(wei) 患者提供優(you) 質醫療服務。
(二)中選企業(ye) 作為(wei) 保障質量、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保質、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chan) ,並向配送企業(ye) 發送18新利手机,滿足醫療機構臨(lin) 床需求。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ye) 要根據約定采購量科學製定采購計劃和庫存儲(chu) 備,確保協議產(chan) 品正常供應和使用。
(三)各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nei) 應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完成後,醫療機構在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的基礎上,可結合臨(lin) 床使用實際,適量采購其他價(jia) 格適宜的非中選產(chan) 品。各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非中選產(chan) 品及同類替代產(chan) 品的采購情況將納入招采子係統日常監測範圍。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