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四川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2015年第一輪增補和新增工作的通知》(川基藥采〔2015〕96號)要求,已於(yu) 2015年7月29日完成現場資料接收工作。由於(yu) 部分企業(ye) 未按要求遞交資料或未按時在網上維護電子信息,現對申報範圍內(nei) 所有類別產(chan) 品進行補充申報。同時,新增掛網類別離子刀(電刀)刀頭。請符合條件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積極參與(yu) ,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充申報產(chan) 品範圍
含《關(guan) 於(yu) 四川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光采購2015年第一輪增補和新增工作的通知》(川基藥采〔2014〕96號)申報範圍內(nei) 所有類別產(chan) 品,及新增的1個(ge) 類別離子刀(電刀)刀頭。詳見附件1。
二、補充申報時間及地點
(一)補充申報及網上信息維護時間:生產(chan) 企業(ye) 遞交材料及網上信息維護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
(二)遞交紙質材料地點: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成都市武侯區玉林南街2號)南樓二樓會(hui) 議室。
三、其他
企業(ye) 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內(nei) 容及要求、申報規範、申報注意事項、網上信息公示等其他事項均以《關(guan) 於(yu) 四川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2015年第一輪增補和新增工作的通知》(川基藥采〔2014〕96號)為(wei) 準。
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