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2013年度盤錦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轉配送的通知
各中標人:
根據《2013年度盤錦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文件》及《2013年度盤錦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方案》相關(guan) 規定,2013年度盤錦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中標產(chan) 品應由中標人建立配送體(ti) 係,承擔盤錦市所屬14家醫療機構的配送任務。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配送,可辦理轉配送手續,但每個(ge) 中標企業(ye) 所選擇配送企業(ye) 不得超過兩(liang) 家,如各中標企業(ye) 在投標階段選擇配送商未達到兩(liang) 家的或者原配送企業(ye) 需要更換的,可提供《2013年度盤錦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配送委托書(shu) 》(見附表)。轉配送委托書(shu) 先由雙方企業(ye) 蓋章,然後遞送至沈陽方鼎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審核合格後,由沈陽方鼎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統一報盤錦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盤錦市衛生局備案。中標人同一中標品種在同一家醫院僅(jin) 可委托一家經營企業(ye) 進行配送。
本次采購周期內(nei) ,盤錦市衛生局將對中標人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出現醫療機構投訴或其存在下述情況,盤錦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盤錦市衛生局將根據實際情節處以警告、取消該品種中標資格、取消所有品種中標資格及兩(liang) 年內(nei) 拒絕該中標人參加盤錦市投標的處罰。
1、 不能及時配送中標產(chan) 品;
2、 不能遵守招標文件規定的返款期限,強行要求醫院現款現貨,以此拒絕供貨;
3、 未辦理配送委托書(shu) 即銷售中標品種;
4、 不能及時配送中標產(chan) 品且不向符合條件的配送企業(ye) 出具配送委托書(shu) 。
附 表:《2013年度盤錦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配送委托書(s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