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guan) 於(yu) 將“取卵術”等12個(ge) 輔助生殖技術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通知》(黔醫保發〔2024〕17號),現就有關(guan) 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為(wei)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優(you) 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jue) 定》和國家衛健委等17部委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精神,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相關(guan) 工作要求,結合貴州省醫療保障局印發的《關(guan) 於(yu) 新增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黔醫保函〔2024〕9號),為(wei) 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需求,我們(men) 按程序製定了《關(guan) 於(yu) 將“取卵術”等12個(ge) 輔助生殖技術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通知》。
二、《通知》主要內(nei) 容
(一)技術標準和醫療機構範圍
省域內(nei) 參保人員在經貴州省衛生健康部門批準開展輔助生殖技術的定點醫療機構,實施輔助生殖的門診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
(二)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將“取卵術”等12個(ge) 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其中,“取卵術”等4個(ge) 項目按照普通診療項目管理,不設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胚胎培養(yang) ”等8個(ge) 項目按照特殊診療項目管理。項目所標注價(jia) 格為(wei) 醫保基金最高支付標準,低於(yu) 最高支付標準的,按實際價(jia) 格進行醫保結算。
(三)基金支付政策
參保人員使用“取卵術”等12項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產(chan) 生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不設起付標準,基本醫保報銷比例為(wei) 職工70%,居民50%,使用特殊診療項目的,個(ge) 人先行自付比例為(wei) 10%。納入醫保支付的項目,每個(ge) 項目限2次/人,支付金額不擠占普通門診統籌額度,計入參保人員住院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政策範圍內(nei) 個(ge) 人負擔費用,不納入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支付,醫療救助對象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救助待遇。省內(nei) 異地就醫開展輔助生殖的,和本統籌地就醫報銷比例一致。跨省異地開展輔助生殖的參保患者,其產(chan) 生的醫藥費用暫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定點醫療機構治療不孕不育(含輔助生殖類治療)使用的其它診療項目及藥品、耗材繼續按現行政策執行。
三、有關(guan) 要求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