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出台了《關(guan) 於(yu) 公布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現就有關(guan) 情況解讀如下:
一、相關(guan) 背景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深化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試點方案》精神,根據國家醫保局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立項指南落地工作部署,填補我省臨(lin) 床放療領域重大空白,新增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對高質量醫療服務的需求。
二、主要內(nei) 容
(一)新增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在杭省級公立醫院按試行價(jia) 格執行,試行期限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2年(另有規定除外)。
(二)各設區市如開展本通知公布的新增項目,要嚴(yan) 格執行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nei) 涵、計價(jia) 單位、除外內(nei) 容、備注等,並根據當地醫療水平、經濟狀況和醫院等級等情況,在不高於(yu) 省級試行價(jia) 格前提下,依法製定本轄區內(nei) 公立醫療機構新增項目的試行價(jia) 格。
三、適用對象
新增項目適用全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試行價(jia) 格適用在杭省級公立醫院。
四、注意事項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
五、關(guan) 鍵詞解釋
新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尚未列入現有醫療服務價(jia) 格政策,確需單獨立項收費的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
六、新舊政策差異
新增的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是我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現有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未覆蓋的新醫療技術或醫療活動。
七、文件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解讀人:王炳南
聯係電話:0571-8705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