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guan) 於(yu) 規範眼科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的通知》,現就有關(guan) 情況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為(wei) 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等8部門《深化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試點方案》(醫保發〔2021〕41號),國家醫保局印發了《眼科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按照相關(guan) 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對現行眼科類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進行重新規範整合。
二、主要內(nei) 容
(一)新增“視力檢查費(普通)”等125項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所定價(jia) 格為(wei) 最高限價(jia) ,醫療機構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停用“普通視力檢查”等235項醫療服務價(jia) 格項目。
(三)明確了“基本物耗”指原則上限於(yu) 不應或不必要與(yu) 醫療服務項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於(yu) 各類消殺滅菌用品、儲(chu) 存用品、清潔用品、個(ge) 人防護用品、垃圾處理用品、滑石粉、標簽、防滲漏墊、中單、護(尿)墊、棉球、棉簽、紗布(墊)、治療護理盤(包)、治療巾(單)、手術巾(單)、手術包、淚道衝(chong) 洗針頭、普通注射器、可複用的操作器具、衝(chong) 洗工具、醫用視力表、濾紙條/試紙條、耦合劑、脫落細胞采集膜、刮刀、鞏膜加壓材料、影像存儲(chu) 介質、報告打印耗材、軟件(版權、開發、購買(mai) )成本等。基本物耗成本計入項目價(jia) 格,不另行收費。
(四)除立項指南中單獨說明可按檢查方式疊加收費的價(jia) 格項目外,其他價(jia) 格項目單次診療過程中僅(jin) 能收費一次。
(五)價(jia) 格項目可應用人工智能輔助進行的,可直接按主項目收費,不同時收費。
(六)各類內(nei) 鏡下手術項目的價(jia) 格構成,已包含手術涉及的各類內(nei) 鏡使用成本,醫療機構在開展相關(guan) 操作時,內(nei) 鏡輔助操作不再另行收費。
三、執行時間
自2026年3月1日起執行。